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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关于加强天津站地区车辆管理的通告》正式出台,进出天津站地区接客人的车辆须停放在前广场、副广场的地下停车场。同时,严禁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燃油三轮车进入天津站地区运营。违反要求的由天津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按照这个规定,客运出租车(不含大中型出租客车)须在副广场地下一层出租车营运中心停车候客。当副广场地下出租车营运中心暂无车位时,未进入的出租车应按顺序停在指定区域内,不得在指定区域外停车、候客、揽客。长途客车、公交车须在指定区域停留、载客、揽客、落客。机动车进入天津站地区时,应按照交通标志的指示或交警的指挥通行。进站送客人的机动车可进入地下停车场落客。前广场可进入海河东路隧道的送客通道内落客,即停即离;后广场可在进站口西侧的指定区域内落客,即停即离;不得在天津站地区内的道路上落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