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北方网消息(记者吴宏 通讯员王琼):“十一”长假期间,天津市消协共接待消费者来电咨询和投诉150余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112件,为消费者及时解决101件,解决率达90.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13万元。另外,有11件需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和举报案件,已告知消费者其解决途径。
从投诉类别来看,百货类41件、家用电子电器类40件、服务类21件,居各类投诉数量前三位,分别占投诉总量的36.6%、35.7%和18.8%。其他各类投诉分别为:家用机械类4件,占3.6%;房屋及装修建材类2件,占1.8%;农用生产资料类2件,占1.8%;其他商品类6件,占5.4%。
(一) 百货类投诉食品、服装鞋是重点
长假期间,市消协共受理百货类投诉41件,其中食品18件,占43.9%,服装鞋帽13件占31.7%。食品类投诉主要反映奶类的投诉,一是退货问题,包括应找谁退货、没有购货小票怎么退货等问题。二是消费者购买到非受检品牌奶粉,要求监测鉴定是否有质量问题。三是对食用了问题奶粉,已引起疾病的赔偿标准或虽未查出疾病,是否以后有隐含的疾病因素。服装鞋帽类投诉主要反映,服装仅穿几天就出现开线、掉扣、褪色、起球等质量问题;鞋类在保修期内出现掉跟、断底、开胶、掉色等质量问题。
(二) 家用电器投诉手机仍然突出
共受理家电类投诉40件,其中手机投诉占48.1%。主要问题:一是手机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有的手机仅使用几天就出现死机、黑屏、话音不清、按键失灵等问题。二是销售中存在虚假宣传和欺骗行为。如有的手机不具备某种功能,但却夸大宣传,诱导消费者购买。三是存在售后服务不及时,对有质量问题的手机不能及时为消费者办理退换机手续。消费者吴女士,购买一部天宇手机,售货员告知吴女士,此款手机像素200万,可经查证其实际像素只有130万像素,吴女士要求退货,但商家不认可。
(三) 服务类投诉仍较典型
服务类投诉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商场、超市,借假期消费高峰,违反《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打折促销名义在价格上弄虚作假,虚报原价格欺骗、诱导消费者。二是个别商场以次充好,将带有故障或瑕疵的产品销售给消费者。三是个别商场和餐饮店不能给消费者提供消费票据。四是有的美容、保健服务机构专业人员水平不高,给消费者造成人体损害。五是有的商家不能履行合同约定,兑现承诺。主要表现在商家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上门送货、安装、修理,耽误了消费者的时间,影响正常生活。
(四) 停车场收费问题成今年长假新热点
今年长假期间,市消协共接到消费者关于停车场收费问题的投诉咨询10余件,大多数反映停车场在节假日期间漫天要价,有的甚至超过平时一倍以上的价格,还有的不给发票。消费者于女士投诉,“十一”期间,她到塘沽天城俱乐部旁停车场停车,收费员要价6元,而平时收费仅3元,收费员给消费者的答复是“涨价了”,于女士对假期停车费随意涨价很不满意。
从接待消费者咨询和受理投诉的总体情况来看,既有产品质量问题,也有服务态度方面的问题,还有价格方面的问题。有关部门还需要加强节日市场的监管力度,同时,还需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使消费者依法维权,节日期间更要理性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