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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精神和市委常委扩大会精神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
刘胜玉主持并讲话会议 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2009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昨天(26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胜玉主持会议并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海麟传达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和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发改委主任张志强所作的《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当前天津的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严峻,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市经济的影响日益显现,这给“十一五”规划的全面完成带来一定的困难。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机遇前所未有,挑战也前所未有。要继续准确把握、深入贯彻中央的宏观经济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落实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的各项措施,在科学发展中实现保增长,在保增长中改善民计民生,高质量地完成“十一五”规划。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常务副市长杨栋梁通报的《天津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杨福刚所作的《天津市2009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市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曹达宝所作的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天津市2009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国家为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决定发行2000亿元的地方债券,批准我市发行地方债券规模为26亿元。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我市实际管好和用好这些债券资金,努力建立管理规范、运行高效、风险可控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提高资金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审计、监督部门要强化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和监督,努力使财政资金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09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我市中小企业发展情况所提意见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检查《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执法情况所提意见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天津市城乡统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所提意见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世新宣读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张俊滨、齐二木任免职务的议案;市人事局局长魏大鹏宣读的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张国庆、张俊滨任免职务的议案。
任命事项表决后,举行了颁发任命书仪式。张俊滨、张国庆分别作了履职发言。
会议听取了孙海麟所作的关于列席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有关情况的汇报。
刘胜玉在讲话中指出,不久前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决定了2009年的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了大会精神,并就贯彻落实提出要求。我们要理解好报告的精神实质,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市委对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以实际行动落实好党的决策部署。要着力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做好立法和监督工作,着力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势,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要紧密联系天津实际落实好大会提出的任务,引导干部群众正确认识天津的发展形势,为实现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的目标而共同奋斗。
刘胜玉强调,学习贯彻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和市委的要求,必须坚持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始终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力维护市委的领导核心地位。必须旗帜鲜明地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不断提高法规质量,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要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加强监督工作,突出重点,着力抓反映比较强烈的、急需解决的问题。要继续抓好自身建设,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议事程序和工作制度,使各项工作都能够规范有序。要切实加强廉政建设,认真执行中央和市委的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制度措施,狠抓贯彻落实。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左明、张元龙、邢明军、李亚力、李润兰出席会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市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同志,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及各部门负责同志,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在津全国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