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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上访被拘 |
新闻再读—— |
据5月16日《南方农村报》报道,广东江门农民陈启林等7人去年9月22日在国家信访局反应土地问题回乡后,被当地公安局以“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处以行政拘留10天。相关负责人表示,李浩林等人系因涉嫌破坏生产经营被拘,公安机关从未因上访拘过任何人。不过有网友上传了一张当地政府开具因上访而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他准备再次上访时被当地快速截访。 【点击观看全文】
18次上访均有明确答复 应该要执行 |
几个群众先后18次到国家、省有关部门上访,均得到明确答复。但是上级虽然答复了,当地又是如何执行的?群众上访不偷不抢,上车买票,吃住自理,完全就是为了向上级反映问题,如何就成了“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在“帽子”问题上,“文革”期间我们吃过大亏,有过惨痛的教训,现在又被一些地方从垃圾堆里拣出来,还套上了法律的马甲,这到底是进步还是倒退? 【点击观看全文】
云南省大理州网友 IP:58.67.132.*
信访制度简直成了诱捕受冤老百姓的陷阱。
江门公安部门拘留上访农民还不承认 应该是失职 |
广东江门公安部门之所以把农民进京上访拘留案,主要的理由就是他们“越级”进京上访。但是,《信访条例》并没有禁止农民进京上访的任何规定。何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1条早就有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也就是说,在江门农民进京上访被拘留案中,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不是进京上访的农民,恰恰是那些公然违反《宪法》和《信访条例》的地方官员,当然包括那些以法律名义对农民进行迫害的执法者。 【点击观看全文】
APNIC网友 IP:119.51.13.*
不越级问题得不到解决,是现在仔在的突出问题。对上访提的问题合理、合法、合规的应及时解决。对同一亊件越级解决的同时对下级职能部门相应岗位进行必要处罚。对无理取闹者也应明确处罚,以保证合法上访者及时解决。
“释疑”变“生疑” 事件调查组应道歉 |
媒体披露“事实”,相关部门出来回应说不是“事实”,最后上级部门介入调查证明“事实”是“事实”,这似乎成了预测热点事件走向的一条“屡试不爽”的规律。多少相关部门的“释疑”却让人“生疑”,多少“自证清白”最后却成了“自证不清白”?“俯卧撑”、“躲猫猫”、“噩梦死”,这些“雷词”的流行,足见民众对一些政府部门缺乏真诚、躲避现实的回应态度的反感与厌恶。事实上,这样不仅无助于事情的解决,反而会降低政府的公信力。 【点击观看全文】
山东济南网友 ip:124.133.*.*
现在这社会啊!没法说! 老百姓在官府里没个人根本就办不了事!难啊.....
某些官员撒谎 应该要管管 |
一方是江门市蓬江区政府官员在当地主流媒体《江门日报》发表的正式声明,一方是网友在网络上给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物证。按常理,我们应该相信政府、相信政府官员,但是,如今政府官员说谎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前不久王帅被跨省追捕后灵宝市政府官员不也指天为誓地说是“媒体文章严重失实、王帅被刑事拘留完全是因为在网上发帖歪曲灵宝抗旱事实,与举报家乡非法征地毫无关系。”后来的事实证明是灵宝市政府官员在说谎。这次江门市蓬江区政府负责人的声明与当初灵宝市政府官员的如出一辙、何其相似,都是言辞凿凿、信誓旦旦,但对公众的质疑却拿不出任何李浩林等人系因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的证据,相比之下,网友上传的当地政府开具上访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物证上,既有当地公安机关的大印,又有当事人的手印,让公众不信都不行,在如山的铁证面前,可怜江门市蓬江区政府负责人的指天为誓立马变成了指鹿为马,变得滑稽可笑。 【点击观看全文】
河南省网友 IP:123.53.196.*
中央的经是好的,都让乡镇政府和办事处这些基层的一部分人,搞的一塌糊涂,严重损坏了党在群众中的声誉。希望上级部门对这些人追究责任。
何瑞超站在两栋未拆的建筑物前,一脸无奈 |
结语——不要等到公众都已淡忘 |
事实摆在眼前,怎么处理?希望有关部门尽快给出办法和合理解释。不要等到公众都已淡忘了才象征性的宣布一些不痛不痒的“处罚结果”,过不了多久一切就都烟消云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