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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庭审结束后,邓玉娇与母亲走出法庭。 |
备受瞩目的“邓玉娇刺死官员案”16日在湖北巴东县法院一审结束。法院宣判: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玉娇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予处罚。(新华网6月16日)
此新闻一经报道,便迅速占据各大网站显要位置,网友们也纷纷留言,对一审判决结果表示满意,认为是“正义战胜了邪恶”,是“民意的胜利”。然而,也有网友认为,邓玉娇不应该是“防卫过当”,而是“正当防卫”;一些网友担忧此案“舆论影响了司法独立”,也有网友反驳,称“没有舆论影响,此案又将走向何方”。
显然,对于此案的种种反馈和评论显示,虽然邓玉娇案已经有了一个结果,但事件本身远未画上句号,由此案而生的“尘埃”也并未落定。
事实上,从5月上旬被报道开始,邓玉娇案就已经超出了普通刑事案件的范畴,成为一个公共事件。作为新闻事件,邓玉娇案中的要素太抓人眼球(官员、异性洗浴、烈女、杀人),所以媒体会广泛报道;作为公众对官员不当消费的强烈不满的一种反映,社会舆论也必定会加以关注;作为普通民众对于强权的一种本能抵抗和弱者的同情,网民也必定会倾向于支持邓玉娇。最后,几经周折,案件的判决结果似乎终于达到了“皆大欢喜”的效果:邓玉娇不是“无罪”,给了邓贵大家人一个安慰;邓玉娇“免于处罚”,平息了沸腾的民意;法院的判定也符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可是,真的是“皆大欢喜”吗?
首先,邓玉娇既然是“防卫过当”,那么她所“防卫”的就是邓贵大等人的不法侵害。既然邓贵大等人对她实施了侵害,而邓贵大虽然被刺死,但对于黄德智、邓中佳两人的处理却尚未完结,相关各方不能因为邓玉娇案的判决就忽略了。
其次,邓玉娇“免于处罚”,是否因为舆论影响司法的结果?无论是此前的许霆案,还是现在的邓玉娇案,都脱不开舆论与司法之间的“纠结”。舆论害怕司法偏袒有权有势的一方,而司法则害怕舆论会演变成“全民法官”的境况,而这种问题的根源则在于司法自身的独立性不强,且难以被公众认定。
对于黄德智等人的处理,需要舆论和司法的持续跟进;而舆论与司法之间的沟通与和解,则尚待时日。邓玉娇案体现出的舆论情绪、网络表达、司法进程等各方面问题,实际上也是转型时期社会上诸多问题的缩影。如何能够使得舆论理性、自由表达,司法不受干预独立审查,真相与正义得到伸张……这不仅是邓玉娇一案所体现的问题,也是我们需要持续关注并身体力行、致力解决的事情。(文/闻天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