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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推荐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公示
根据国家民委《关于做好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民委政法发[2009]143号),经认真组织评选,逐级审核并报市政府审批,拟将下列单位和个人作为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月31日至8月2日三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推荐的单位、个人如有意见和建议,均可来电、来信向市民委政法处反映(每天上午8:30—下午6:00),个人反映提倡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法,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信件有效日期以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23319080 23314121
E-MAIL:zfc23319080@126.com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77号
邮政邮编:300050
一、模范集体(10个)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天津市公安局
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天津市体育局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北辰公路处
天津市民族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二、模范个人(11名)
冯绍宽(天津市和平区区委副书记、常务副区长)
王秀文(天津市河北区区委常委、副区长)女回族
段金英(天津市南开区副区长)女
吴庆云(天津市塘沽区副区长)女
刘开兰(天津市伊斯兰教协会会长)回族
迟英杰(天津大佑钢管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市蒙古族联谊会会长)女蒙古族
李昌熙(天津市朝鲜族联谊会会长)朝鲜族
李金元(天津天狮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兼董事长)
陈敬(果仁张天津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女 满族
安特莱·维拉(天津市河西区伊斯兰教协会会长)女 维吾尔族
王双套(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检查总队总队长)
200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