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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符合澳门的司法架构模式
记者:“马照跑,狗照赛,彩照博”,是澳门实行“一国两制”的显著标志。澳门本地最新一份生活素质报告显示,澳门居民个人幸福指数创十年最高。特区检察院在保持澳门人的生活方式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
何超明:由于诸多客观原因,回归之前澳门社会治安恶劣,重大恶性案件、特别是枪杀案件时有发生,且甚少破案,市民忧心忡忡,游客望而却步。现在,刑事案件结案数较回归初期上升160%;起诉的案件数提升了140%,大大增强了市民对社会法治的信心。可以说,惩治犯罪与预防犯罪是贯穿于检察工作始终的首要任务,加强市民的法制观念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特区检察院作为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司法机关,肩负着在“一国两制”原则下维护法制及保障司法独立的使命。我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加强与市民的沟通和联系,与关心检察律政工作的人士建立互动的沟通渠道,让检察工作更好地为社会和民众服务。
记者:历经十年磨砺,您和同事们共同培育出不同于内地、香港及葡萄牙的全新的检察院运作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是什么?十年来进行了怎样的改革创新?
何超明:探索一个符合澳门社会实况的司法架构模式,是历史赋予特别行政区司法机关的责任。为此,澳门检察院创立了“一院建制、三级派任”的新的司法架构模式。“一院建制”,是指在检察院的机构设置上,不设立对应于三级法院的三级检察院,而采用单一组织结构,即设立一个检察院的方式。“三级派任”,是指由三个不同级别的检察官,包括检察长、助理检察长、检察官,分别在澳门的终审法院、中级法院和第一审法院担任检察院的代表,参与司法诉讼。这种组织形式,符合澳门地域较小、人口不多的特点,有助于精简机构及人员,提高检察院的工作效率。十年来,我们围绕提高司法效率、回应社会需求进行改革,在更多的刑事案件中推行“检控一体”;执行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轮值制度;设立了有助诉讼当事人尽快掌握案件最新进展的卡片制;建立了刑事诉讼办事处和检察长办公室午间持续办公制;实现了司法诉讼文书的统一化和表格化;优化了内部工作指引,以加快对市民各类请求的回应。此外,还积极扩大中文在检察院诉讼活动中的使用范围。
记者:今天,澳门已经从一个传统的博彩小城发展为世界文化遗产旅游地和国际会展中心。国家“十一五”规划更是明确提出支持澳门发展旅游等服务业,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特区检察院将如何应对澳门转型并提供司法服务?
何超明:澳门的发展正处在一个新的起点上,社会的法治需求出现了新的特点,加强区际、国际司法合作即是其一。特区检察院将进一步推动与内地、香港特区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刑事司法合作关系,防范与惩治跨境或国际犯罪。特别是要在与内地、香港地区的区际合作中,在遵循“一国两制”原则的基础上,以互利、互信、平等为准则,扩大相互之间的合作范畴,提高合作成效。此外,社会转型也会给司法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中存在的不完善、不适应需要通过司法改革解决,特区检察院将为推动司法改革作出自己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