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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电影促进法》及电影分级制度将出台?
【刊播媒体】《北京商报》
【发表时间】2009年2月2日
【作者】吴颖
【“新闻”】国家电影局局长童刚表示:“今年内我们会拿出具体的电影分级意见。电影分级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还要和中国的具体国情相结合,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但是,分级是国际惯例,也是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是创作人员的要求,也是规范电影市场的手段之一,我们会积极推进。但大家也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分级并非"救市"良药。中国电影的现状不尽如人意,绝不是简单的因为电影没有分级,也不是说分级了就能对中国电影或者电影市场起到多少决定性的作用。”

【真相】2009年2月7日,《北京青年报》记者张玉洪报道,指出这是一条“拷贝”五年前旧闻的假新闻。该记者从电影局了解到,童刚局长最近并没有对电影分级接受过任何采访。另据查证,此报道与《江南时报》2004年2月24日主要内容完全一致,堪称“双胞胎”。
【点评】五年前的“陈货”,略施粉黛,化腐朽为神奇,转眼就成了一篇新鲜出炉的“新闻”,引起市场轰动。《北京日报》的评论,可谓一针见血:“此事不仅让人大跌眼镜,也引起我们对媒体责任的深思。如今,媒体市场竞争激烈,有些媒体过分追逐社会热点以吸引读者眼球,一旦热点不足竟不惜弄虚作假,这种蓄意炒作的方式,不仅违背了媒体的基本职业操守,也给自身的公信力造成了损害。岂不知,媒体的公信力就是媒体的生命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