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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顺丰快递公司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员工节平(化名)向《燕赵晚报》记者反映,该公司要求在职员工和应聘人员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否则就辞退,他认为这种要求很不合理。
节平介绍,2009年12月份,公司宣布了这一规定,要求今年3月初务必上交。很多工作多年的老员工对于这种要求表示不解。
昨日,记者来到位于中华南大街恒丰银座9楼的顺丰快递公司。节平说,公司里有很多员工都是农村的,要回老家开证明很麻烦,而且还不一定能开回来。
有员工认为,即使个别员工真的有犯罪记录,公司辞退也有歧视之嫌。公司员工张先生说:“犯罪记录是个人曾经犯过的错误,不能说明一个人的全部。”
新员工上岗前需提交证明不仅是老员工,新应聘的投递员也被要求出具这种证明。
记者以应聘投递员的身份打电话给顺丰快递公司石家庄分公司人事部,被告知:应聘者可以携带一份简历到该公司进行面试,在面试通过录取后,上岗之前需要上交无犯罪记录证明。记者问及原因,该工作人员称:“这是公司的规定。”
昨日16时许,记者就此事电话采访顺丰快递公司人事部。工作人员表示自己不负责解释,要询问领导之后再给记者答复。截至昨日20时,记者未得到回复。
律师说法:这样录用人无法律依据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郭彦卫律师认为,公司要求职工出具无犯罪记录的证明没有法律依据。目前我国只是在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内的一些职业要求公民执业必须以“无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如:律师、法官、检察官等。对其它普通行业、普通职工并没有要求。而且,即使职工有过犯罪记录,我国政策也鼓励企业对其录用,以保障他们的生活和社会的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