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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关注保障性住房供应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
北京:加快中小户型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公共租赁房建设,确保占全市住宅供地面积的50%以上,确保占全市住宅新开工建设套数的50%以上,确保完成新开工建设和收购13.4万套、竣工交用4.6万套。创新政策性住房建设机制,发挥国有企业的积极性,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依法查处捂盘惜售、占地不用、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
上海:着力解决新上海人、年轻人的住房困难,加快实施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下半年在中心城区全面推开,逐步放宽准入标准,有序扩大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和供应,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约400万平方米。着力解决本市居民历史遗留的住房困难,落实和完善旧区改造事前征询等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区加大旧区改造力度,新开工建设动迁安置房约800万平方米。
天津:扩大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范围,向7.5万户低收入家庭发放租房补贴,建设保障性住房650万平方米,启动面向非拆迁家庭提供经济适用住房试点工作。拆迁危陋房屋200万平方米。完成老住宅供热补建10万平方米,对6万户城市居民户内自来水旧管道进行改造。
重庆:建成220万平方米廉租房,开工建设公共租赁房500万平方米、竣工200万平方米,新建3万户巴渝新居,改造3万户农村危旧房。
乐业:多渠道促进就业关注零就业家庭
北京:继续实施大学生村官和社工计划,完善就业指导服务和见习制度,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青年失业群体就业。开发多种形式的公益性岗位,帮助9万名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将高失业率地区就业倾斜政策延伸到生态涵养发展区,深化城乡就业协作,建立纯农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制度,帮助7万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整合各类扶持政策和资源,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天津:把扩大就业作为改善和保障民生的头等大事,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年新增就业42万人。
上海:多渠道扩大和促进就业,新增就业岗位50万个。要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完善引导和扶持政策,充分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千方百计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完善就业补贴机制,及时开展就业援助,帮助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零就业家庭人员实现就业。加强来沪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进一步落实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的各项政策,加强创业公共服务,帮助更多的创业者成功创业。
广东:完善和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力争全年新增就业125万人。推进全民创业,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城乡基层就业和创业带动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探索“积分制”方式建立农民工公共服务政策体系。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构建城乡一体化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推进全民技能提升储备计划,实施“校企双制”办学模式及“百校千企”行动计划,开展全省职工技能大赛和工业设计大赛。
养老:推进养老制度改革探索养老机构发展
天津:继续完善覆盖城乡职工和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险制度,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和医疗社会保险制度。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落实老年人生活补助制度。
上海: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人均分别增加170元和140元,“镇保”和“农保”领取养老金人员人均分别增加70元和35元。继续扩大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参保人群,试点柔性延迟领取养老金年龄,探索建立养老保险基金的多元筹资机制。做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大力发展老龄事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新建养老床位1万张,为25万名老年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进一步鼓励和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
广东:加快解决城镇无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和职工医疗保障问题。巩固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稳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建立最低养老金制度和珠三角地区城乡养老保险一体化制度。深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教育:关注农民工子女教育促优质教育资源均衡
北京:新增经费向农村地区、薄弱学校倾斜。支持300所中小学楼房校舍抗震加固改造。提高公办学校接收来京务工人员子女能力,规范打工子弟学校发展。深化中小学课程、教育教学方法改革,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改扩建30所公办幼儿园,改善乡镇中心幼儿园办园条件,新增1.2万个入园名额。加强职业教育示范学校和实训基地建设,推动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扩大高职自主招生改革试点。
天津:基本完成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加固工程。继续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促进高中教育特色发展。基本建成海河教育园区一期工程,办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推进高等院校和谐校园建设。建成大学软件学院。
上海:深化中小学课程和教学改革,降低义务教育阶段课程的难度,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继续推进中心城区优质义务教育资源向郊区辐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完成来沪从业人员子女学校纳入民办教育管理,实现义务教育阶段的来沪从业人员同住子女全部进入公办学校或政府委托的民办小学就读,免收学杂费和课本费,让生活在上海的每一个孩子有学上、上好学。新建50所幼儿园。加强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扶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广东:建立县域内义务教育资源合理配置机制,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稳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加快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维护中小学校舍安全。深入实施教育资源下乡行动计划。加强农村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推进职业教育发展壮大工程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程,加快建设优质高中阶段学校。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珠三角地区职业教育基地建设。
医疗:完善医保惠民政策减轻群众医疗负担
北京:整合“新农合”、“一老一小”、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推动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城乡一体化。完善医保惠民政策,扩大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水平,进一步减轻群众医疗负担。深化公费医疗制度改革,将区县公费医疗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全面推广“社会保障卡”,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实现“持卡就医、实时结算”。
天津: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在全市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农村医疗机构平均药价实际降低25%。免费为全市260万适龄妇女进行专科普查,为所有儿童筛查先天性疾病,搞好残疾人康复服务,继续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和救治工作,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上海:完善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将城镇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基本医保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将大学生医保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调整医保药品目录。
重庆: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实行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普查等;继续实行儿童免疫免费接种;新建120个残疾人康复示范社区。
广东:完善城市社区和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继续实施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逐步施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建立省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和储备制度。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鼓励社会资源投资办医,加快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发展中医药事业,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