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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检察院日前受理了一起涉嫌交通肇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在大年初一凌晨醉酒驾车,将一行人撞击致当场死亡,李某现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2010年除夕之夜,犯罪嫌疑人李某在家中与父母团聚,席间喝了几罐啤酒。吃完饭后,李某离开父母家回租住处休息。凌晨零时40分,李某驾驶灰色夏利轿车行至东兴桥上某小区门前时,突然发现前方距其六七米处有两名行人在机动车道一前一后与其同向行走,李某立即采取制动措施,但为时已晚,车将走在后面的赵某撞飞,当场死亡。据与被害人赵某同行的表弟张某描述,事发时他与赵某本打算打车过桥,但一直未拦到出租车。后经检验,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8.6mg/100ml,系醉酒驾车。据了解,嫌疑人李某曾于2008年、2009年两次因酒后驾车被暂扣驾驶证,却仍屡教不改,终酿惨祸,不仅使被害人家庭蒙受巨大痛苦,自己也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记者王学军通讯员刘钰王雨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