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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冲动离婚的年轻人越来越多。”3月9日,全国人大代表黑新雯表示,现在离婚手续太简单,是离婚率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她建议修改《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离婚时增加双方当事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婚姻调解书。(据3月10日《重庆晚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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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怕只是给婚姻加把锁
增加婚姻调解书才能办离婚的思路,又将离婚手续倒回4年前的标准。离婚手续曾经很繁琐,而且必须单位开具证明,但也没能阻止离婚率的逐年上升。对于铁了心要离婚的人来说,离婚手续再复杂也没用。而对于冲动离婚的人,增加手续是否就能阻止呢?似乎也没数据能够证明。
增加离婚手续,不过是给婚姻再上把锁,拦得住一时,挡不住一世。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两口子的事最不好弄。如今离婚的理由千百条,有几个能分辨清楚。至于找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出面调解,仍然是依照原先的路子——让组织干预私生活。可是今非昔比,公民越发注重隐私权,离婚是自己的私事,组织出面可能费力不讨好。
离婚率上升是全球的趋势,越发达的国家,离婚率就越高。一方面是经济发展水平提高,个人经济更加独立自主,依赖婚姻的生存价值在下降。另一方面个体自由意识觉醒,追求自我个性发展,不愿受婚姻约束的人增加,也是促成离婚率上升的原因。
对于冲动离婚的调解方式,不应再由组织出面。大多数离婚者出于隐私的考虑,并不希望太多人知晓,更不希望组织插手干预。倒是可以鼓励采取心理干预、社区义工调解、专业机构调解等,前提是必须保证隐私不外泄,而且要由夫妻自主抉择。(江德斌)
未尝不是多得之举
黑新雯代表此论一出立即招致热议,质疑繁化离婚程序有悖于离婚自由原则的有之,致使离婚成本上升者有之,指责此举侵犯夫妻双方隐私者也有之……
担忧者所言不虚,但却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从而“恨乌及屋”,否定该议案的积极意义。反对者所依据的“离婚自由”,更多是针对夫妻两人而言,好聚好散自然十分洒脱。但离婚却也不仅是夫妻两人的“私事”,它牵涉到整个家庭的伦理和教育等一系列的问题。仅就孩子而言,我国每年超过七百万例的离婚登记,也就意味着有这么多个家庭的孩子只能得到不完整的亲情,其后续引发的社会问题重大而深远。所以,作为连接私域与公共领域的离婚来说,改革其程序,特别是延长审批过程,未尝不是多得之举。
改革离婚程序,并非为离婚设置障碍,而是要通过程序的设计,让离婚的选择更理性。首先,离婚程序改革带来的屏障,可以让负气的“两口子”多了一层“防火墙”。俗话说,夫妻没有隔夜仇,如果有时间让他们冷静并反思,这样就可以部分防止冲动离婚。其次,如果负气双方确系感情破裂无法复原,延长离婚程序时间的设定可以更好理顺夫妻双方的责任与权力关系,免得事后引发纠纷,形成对家庭特别是孩子的“二次伤害”。由此可见,改革离婚程序对个人、家庭抑或社会都大有裨益。(雷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