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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的道路损坏能不能使用维修资金?如何申请使用维修资金?就市民关注的住房维修资金问题,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天津将维修资金使用范围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修和更新、改造”扩大到维修和更新、改造”,并将12步备案程序简化为6步,提高了资金划拨效率。
维修资金备案只需6步
天津将住宅维修资金由市、区两级备案调整为区县一级备案,极大地缩短了备案受理时限。专项维修资金的备案主要包括六步:
一是制定方案。物业服务企业需根据业主的意见及对小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查勘的结果,制定维修方案。二是业主确认。维修方案应当经双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书面同意。所谓双三分之二是指同意方案的业主人数超过三分之二,且拥有的建筑面积之和超过三分之二。表决结果应在小区明显位置进行公示。三是办理备案。物业服务企业到项目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办理使用备案,区县备案核准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四是开户划款。物业服务企业到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使用专户,由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划拨预算金额的50%首期款。五是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物业服务企业组织业主、业主委员会或者居委会、施工企业及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验收。六是决算核减。物业服务企业公示《费用分摊清册》,并到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维修工程决算费用拨款手续和个人账户资金的核减手续。
业主配合两周就能开工
正常的资金使用项目,物业企业和业主委员会从制定方案到完成组织业主确认环节根据难易程度不同,一般在10天至50天不等,区县备案核准最多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市管理中心一天之内就可划拨预算金额50%的首期款。所以,业主积极配合的维修工程项目,只需两周左右的时间就可顺利开工。
背景:2009年,天津维修资金使用量同比增长了200%。截至今年2月,天津已有113个物业项目申请使用了维修资金,累计划拨维修资金2342万元,38719户业主从中受益,涉及建筑面积423万平方米,主要维修和更新改造了屋面防水、外檐、道路、小区围墙、电梯、二次供水泵、排水管道等部位和设施设备。
维修资金可用在这些地方
《天津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办法》明确规定,共用部位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包括电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下水管道、安全防护设施等。上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都可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3种方式能查询维修资金
-每年6月30日银行结息后两个月内,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向全市交存专项维修资金的60万户业主,寄送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结存单。
-交存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可登录天津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管理信息网查询。
-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可到天津银行开源支行(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52号奥式商务区C座一楼办事大厅。电话:58822958)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