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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音乐厅将于2010年4月20日至5月30日期间,举办“天津音乐厅五月音乐节璀璨音乐会盛典”,天津音乐厅策划组织了以天津音乐厅为主题的“乐动天津•五月音乐节”天津音乐厅摄影比赛活动,捕捉精彩瞬间,聚焦多彩活动,让广大市民和音乐爱好者关注天津文化,参与天津文化活动,乐动天津,乐拍天津音乐厅。
参赛方式:即时上传作品。主办方收到作品后,即在指定网络上传及公开选票。2、5月1日至5月3日,每日上午10:00-12:00为音乐厅内开放时间。3、每日上午11:00—11:30为音乐厅演奏大厅内开放时间。(5月2日当天上午,丁建华、方明、肖雄、凯丽、吴京安、剧雪、康庄等著名艺术家在音乐厅彩排节目,届时欢迎各界摄影爱好者前来拍摄留念。)
评比展示阶段:6月1日—6月10日。参赛作品将刊登在“今日艺术”及“天津音乐厅”官网,以及指定的天津音乐厅博客上,大家公开进行评选,在公众评选及专家点评的基础上,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装裱布展,或刊登在《今日艺术》月刊。
著名摄影师、《音乐周报》编辑、图片总监陈雄;著名摄影师、“空间摄影”创办人纪武军;著名摄影师、《中国日报》摄影记者姜东;著名摄影师、《BQ北青周刊》图片总监卢北峰;著名摄影师、北京电视台摄影记者韩军将担任此次摄影大赛平委。
参赛要求:
1、全国范围内的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不作专业和业余区分。参赛作品的主题材为“乐动天津”,一切围绕天津音乐厅为主题的风光、建筑、人物、事件等题材都可以参加本次比赛。
2、参赛作品彩色、黑白,负片、反转片、数码均可。胶片须制成电子文件上传到指定比赛专区邮箱(info@tjconcerthall.com)。单幅组照不限,数量不限,组照每组不超过六张,电脑后期制作并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需做说明。
3、上传作品需注明拍摄时间,地点,作品名称,文件均为jpg格式。参赛作品一律使用拍摄原图片,请勿压缩后上传;参赛者应保留好底片或数码原文件以备调用,且上传的作品一律不予退回。
4、请确保作品为参赛者本人原创,拥有对作品的一切权利,包括公开展示权;所有参加比赛作品,视为作者自动授予主办单位对作品的印刷、网络刊登等非赢利性使用权,如有商业刊登等事宜,主办方将通知作者并与作者协商付酬;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行承担。
本届大赛不收参赛费。比赛征稿时间为2010年4月20日至5月30日。
评选办法:截稿后,组委会将在指定官网上公布初选作品,在公众评选的基础上,聘请国内知名摄影家组成的评委进行评奖。评选时间为2010年5月。公布评选结果2010年6月下旬。
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天津音乐厅音乐礼品卡2张(价值2000元)
二等奖(2名):天津音乐厅音乐礼品卡1张(价值1000元)
三等奖(3名):天津音乐厅外国演出团体音乐会入场券2张。
优秀奖(10名):天津音乐厅“打开音乐之门暑期音乐节”音乐会入场券3张。
入选作品(30名):天津音乐厅音乐会入场券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