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人民法院判处奇台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张俊文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的判决,近日已经生效。
法院审理查明,在从2006年开始的3年内,张俊文利用职权先后收受6人的贿赂达1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