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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同事推倒引发命案死者家属起诉单位
废弃钢筋意外夺命
肇事男子熔尸匿迹已被判刑
炼铁厂的两名工人在单位因琐事相互推搡,其中一人被推倒后,地上的一根钢筋插进其身体里,当场死亡。肇事者为毁尸灭迹,竟将死者的尸体扔进铁水罐熔掉了。案发后,肇事者已被追究刑事责任,而死者家属认为单位疏于管理,也有相应责任,于是起诉单位赔偿。日前,津南区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据了解,这一耸人听闻的事件发生在2007年11月26日,当日13时许,本市某钢铁公司下属炼铁厂的工人刘某在单位高炉炉基下,因琐事与同事宋某发生冲突。在相互推搡中,宋某被仰面推倒,身体被地面一根直立的钢筋穿透,当场死亡。刘某见此,将其随身携带的一部黑色手机及一张医保卡、一张农行卡窃为己有。随后,刘某将宋某的尸体、手机卡及其他随身物品一同扔进铁水罐内,并将带血的钢筋头用电焊机割下,连同现场的血迹泥土一并扔进铁水罐内。据该炼铁厂工作人员证实,事发当天下午,厂内一高炉放过两次铁水,炉温为1450度至1480度。事后,刘某在所窃的医保卡、农行卡内,分别窃取现金350元和50元。经公安机关侦查,刘某被抓获归案。据刘某交代,事发当时他和宋某说话说戗了,一生气就推了宋某一下,没有想到宋某会摔倒,更没想到他的身体插进了钢筋里。确定宋某已经死亡后,刘某很紧张,就想把宋某扔进铁水罐。
根据上述犯罪事实,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处有期徒刑7年;犯盗窃罪,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同时,法院还判令刘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即宋某的父母、妻女死亡补偿费、丧葬费、抚养费等共计53万余元。
该案审结后,死者宋某的家属提出,宋某生前所在单位即本市某钢铁公司在此事件中存在管理上的过错,于是将该公司告上了法庭。据宋某家属的代理人本市世林律师事务所律师肖加辉介绍,已经审结的刘某过失致人死亡案的卷宗证据材料载明:在宋某死亡的工作现场二号高炉炉基周边的通道上,共预埋有十余根20至60厘米高且垂直于地面的废弃钢筋,由于钢铁公司施工后未能及时清除这些废弃钢筋,也未在工作现场作出任何警示标志,使炉基旁的十余根钢筋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构成极其严重的隐患。钢铁公司对宋某的死亡后果存在过错责任,应当与刘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