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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6年到2008年,“章局长”还在地方招收调查员,宣称只要交纳3万元到5.8万元不等的培训费,就可以进行调查员培训,培训结束后颁发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资格证书,调查员将享受公务员待遇。面对这样不可多得的机遇,杨某等30多人共交款140余万元。
“中国天平调查员管理局”和下属公司的生意在“章局长”统筹下风生水起。直到2008年10月的一通匿名举报电话,“章局长”和他的员工们在其“国家机关”办公大楼里被抓。而此时,1600余万元已经收进了“章局长”的腰包。
“局长”在办公大楼被抓,落马受审不失威仪
2008年10月16日,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接到匿名举报电话后,立即派干警前往“中国天平调查员管理局”调查。
干警们刚进办公室,立即被眼前的景象“雷”倒了——所有职员全部穿着与警察制服十分类似的服装,肩章、臂章、胸徽、警号、领花等一应俱全,仅是印有“警察”二字的臂章换成了“调查”二字。
随后,干警在该“局”库房内发现了大量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警察”、“中华人民共和国调查”等字样的“警服”。“章局长”等人的车身上写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调查”字样,而且配有警灯、警报器。
2008年10月18日,章宁泉和工作人员在司法部老楼里被抓获归案。同年11月15日,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了章宁泉。
章宁泉涉嫌诈骗案送交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后,其间因案情重大、复杂,曾3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并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两次。
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将该案提起公诉后,2010年2月23日,章宁泉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出庭受审。检察机关指控,章宁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虚假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章宁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称为“最牛山寨局长”的章宁泉站在被告人席上仍不失“局长”身份。公诉人讯问章宁泉:“在你被抓当天,你的办公室门口挂着局长室的牌子,请问你是什么局长?”
“中国天平调查员管理局。”章宁泉若无其事地回答。
“中国天平调查员管理局是谁批准的?”公诉人追问。
“不需要批准,是我内设机构。”“你这个局长是谁任命的?”
“不需要任命,我自己任命的!”“你有权任命自己当局长吗?”章宁泉脱口而出:“有!”
检察官剖析:将原有各种诈骗方式用到极致,行骗屡屡得逞。
“最牛山寨局长”落马,千万元骗局被揭穿,只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章宁泉何以行骗4年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