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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此案的检察官葛燕认为,章宁泉的诈骗手段并没有“创新”,但他将原有的各种诈骗方式用到极致。
葛燕分析,章宁泉首先租用司法部原办公楼“办公”,在客观上给人一种误解,造成“中国天平调查员管理局”就是司法部下属机构的假象。
其次,章宁泉利用了被害人难就业和急于找到一份稳定工作的心理,打着司法部下设机构的名义在各地招收调查员,尽管“培训费”高,但考虑到“进入国家机关工作”,许多被害人还是毫不犹豫地拿出高额“培训费”,希望能买来一份稳定“公差”。章宁泉正是看到这个问题,才利用虚设的山寨“局机关”,打着国家机关的旗号,以能够解决公务员编制或事业编制进行诈骗,并屡屡得手。
再次,章宁泉抓住被害人想“一举高中”、享受“特权”的心理,利用办事处主管、特权车牌、通行证件的形式诈骗。为让更多百姓陷入其精心设计的骗局,他将自己“局”里的车辆全喷上蓝白漆,侧面写上“调查”字样,车前放上“特许通行”牌照。他还对人承诺,只要一次性交48万元的“挂靠费”,便可当省级办事处“一把手”,给配带有“调查”字样的专用车辆及服装等。
此外,章宁泉还利用了部分企业家想通过获批“政府指定专用”的形式提升品牌的心理。他打着司法部授权指定“全国调查员专用车辆”的旗号,骗取浙江某汽车控股有限公司汽车;利用指定“中国护卫队专用皮鞋”的名义,骗取浙江某鞋业有限公司皮鞋。“正是因为抓住了这些被害人的弱点和需求,章宁泉的骗局才能屡屡得逞。”葛燕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