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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5月14日,记者从天津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本市公安机关加大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力度,持续开展了打击整治发票犯罪、打击银行卡犯罪、打击假币犯罪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战果。根据公安部的部署,结合本市经济犯罪形势,市公安局决定自5月14日至5月19日,在全市开展主题为“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你我共同的责任”宣传周活动,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共同维护本市良好的经济秩序。
今年以来,本市公安机关各级经侦部门充分发挥“打击、服务、参谋”职能作用,针对本市经济犯罪领域的突出案件,相继组织开展了打击整治发票犯罪、打击银行卡犯罪、打击假币犯罪专项行动,持续打击系列多发、威胁经济运行安全的经济犯罪活动。在打击整治发票犯罪专项行动中,本市公安机关各级经侦部门共捣毁窝点14个,缴获假发票56.4万余份,收缴各类违法小广告及名片10万余份,抓获2名网上逃犯;一举侦破“1.12”特大非法出售假发票案,成功打掉一个藏匿本市的非法囤积制售假发票的特大犯罪团伙,捣毁窝点3个,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缴获假发票52万余份,小型晒版机一台,同时查获大量伪造的各类假证、非法印章及非法印制的代开发票小广告。在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中,共破案74起,挽回经济损失140万余元,抓获犯罪嫌疑人65名,收缴各类银行卡203张。银行卡诈骗犯罪案件突出表现为,犯罪嫌疑人冒用他人名义办理信用卡进行违规套现和透支消费。公安和平分局经侦支队侦办的崔某信用卡诈骗案中,犯罪嫌疑人在工商部门注册多家公司后,通过多种渠道获取了80多人身份信息,以公司为员工集体办理信用卡为名,在某银行办理了信用卡108张。随后,崔某使用其中的86张信用卡通过非法中介进行违规套取现金,高额透支消费,累计金额达50余万元人民币。在打击假币犯罪专项行动中,共收缴假人民币18.824万余元,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
新闻发布会上,市公安局有关负责同志通报了当前本市经济犯罪活动呈现出的4个特点:一是合同诈骗大幅上升,案值呈下降态势。1至4月,本市各级经侦部门共立合同诈骗案件271起,同比上升20.4%;涉案总价值9983万元,同比下降67.4%;破案168起,同比上升20%。犯罪嫌疑人往往以投资获利、合伙经营等为幌子,利诱受害人上当受骗。特别是随着本市港口贸易增多,货物流通量不断加大,犯罪嫌疑人趁机虚构事实骗取货物货款。二是信用卡诈骗犯罪高发。1至4月,共立信用卡诈骗案件88起,同比上升56.8%;涉案总价值232.19万元,同比下降30%。在这些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申领信用卡后恶意透支或以代办信用卡为名使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主要集中在市内六区。三是涉众型经济犯罪呈上升趋势,传销案件多发。1至4月,全市公安机关共立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7起,涉案总价值65.6万元,其中立传销案件14起。四是热点领域诈骗案件仍很突出。房屋买卖领域骗取购房款案件多发,犯罪嫌疑人针对时下房屋价格的走势,编造各种谎言,以代理购买廉价住房为名或采取“一房多卖”的手段骗取群众购房款。以提供虚假信息代理投资股票为名骗取群众投资款的案件多发,犯罪嫌疑人针对当前部分群众急于致富的投机心理,以代理投资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大肆敛财。以代办入学手续为名骗取“手续费”,犯罪嫌疑人冒用教育中心名义,租用办公地点,造成假象,骗取学生及家长信任,借机敛财。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公司、企事业单位,要提高警惕,不要受高额回报的诱惑,以免被犯罪分子蛊惑,造成巨大损失;各类银行卡发卡部门要数量和质量并重,加强对银行卡的监管;银行卡使用人要对身份证号码注意保密,防止被盗取和恶意透支;企事业单位要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减少经济犯罪的发生。
据悉,此次开展的宣传周活动以5月15日“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为重点,通过街头宣传、媒体宣传、走访企业、发放宣传资料等活动,增强全社会对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的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犯罪案件的发生及经济犯罪造成的危害。这也是公安部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通讯员刘晓霞 孔琳 经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