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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内的绿地已被物业挖掘准备修建房屋,众业主颇有异议 |
昨日上午,记者在大港荣华里看到,小区中心广场东侧草地有一片空地已经被挖开,但现场没有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北面,隔着约3米宽的马路,就是周围楼房的低层住户。李先生说,他的房子是在2009年11月买的,当时之所以选择这套房子,就是因为看中了房子的采光条件好,而且窗外还有大片绿地。“开发商说新建楼的一层是车棚,二楼做办公之用,两层楼怎么盖高度也得要5米,到时肯定影响我们房子的采光。”李先生说道。
物业:有无规划审批含糊其辞与李先生看法相同,邻居丁先生也反对施工:“我们曾经找过物业公司,但是他们不表态。后来承包商告诉我们说不久后就会动工,我们对物业公司这种未经业主同意就直接动工的行为很不满意。”
建设用地是否经过规划,小区物业公司给业主的回复也前后不一。先是说已经通过规划审批,但当业主要求查看审批报告时,物业又以无权向业主提供为由拒绝。而当第二次业主进行询问时,物业公司又表示规划用地正在上报审批过程中。
规划局:审批前提要业主同意昨日,记者就此事向大港规划局进行咨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小区目前开挖空地的施工规划方案已经报批,但规划局表示,审批的前提是该方案要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在业主与物业公司没有达成协议之前,承包商将不得施工。
律师:居民意见同样有法律效力据了解,目前荣华里小区一直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但居民因不满物业公司私自动工建房的行为,联名小区70多位居民签署了一份反对施工的抗议书。昨日,记者就居民意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咨询天朋律师事务所的苑培杰律师,苑律师告诉记者,对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居民的意见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有权与物业公司进行交涉。
在采访中,多位小区业主表示,车棚是公共设施,建车棚也是为大家服务,并非不能盖,但物业不能无视居民的权益而擅自动工修建,居民要争取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的权利。小区空地属全体业主共有,如果能跟业主共同协商,征得同意后再施工才是两全其美的解决办法。(记者程瀚报道/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