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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乐安教育局副局长刀捅副书记后跳楼自杀
  5月12日,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教育局发生伤人案。该局副局长陈国华用刀捅伤该局党委副书记何志明。随后,陈跳楼自杀,何志明经抢救伤情稳定。乐安县公安局局长钟建平告诉记者,该案不是凶杀案,是治安案件。
 
  “官官相杀”让人惊诧不已、触目惊心了一回。而更为令人惊诧不已、触目惊心的是,对于这样一个已经造成一死一伤的恶性事件,公安局长居然将其称之为“两位领导打架”便不再问津。由此,笔者同诸多网友一样,顿时疑惑丛生大为不解。
   副局长刀捅副书记,是打架还是凶杀?真相不明——
  有怎样的深仇大恨,急得要在办公室内举刀相向?——打架往往是由于偶然因素所造成的肢体冲突,伤人也往往是情急之下的一种非理性的情绪宣泄。设若该事件中的两个领导仅仅是“打架”而已,那么其间的刀具是从何而来的?何志明为何会突然“感觉头部遭钝器袭击”而没有任何的防范与反抗?如果被坚硬钝器砸烂脑袋还能算轻伤的话,那被刀子捅了三刀又砍了一刀,说是成轻伤是否有些牵强?陈国华为何要跳楼自杀。设若不是陈国华认为自己罪大恶极,岂能弃妻子儿女和官位而不顾草草结束自己的性命?【点击观看全文
   明摆着的刑事案件说成治安案件,人的生命还有尊严吗?真相不明——
  公安局长和稀泥,懂法么?——打架是互相斗殴,我们只知道副局长捅了副书记,并没有发现副书记回击副局长,这既不合事实,也有点不公平。这个案件也不能定性为治安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案件,属于不够立为刑事案件的轻微违法犯罪行为,具体处罚也只有警告、拘留、罚款等。而副局长刀捅副书记致伤,显然属于刑法追究的范围。公安局长为什么把杀人说成打架,把刑事犯罪定性为治安案件?【点击观看全文
   权威部门装糊涂,复杂的问题被简单化?真相不明——
  主动放弃话语主动权,傻不傻?——当地公安局试图对这一恶性事件进行轻描淡写地处理,不仅不会减少人们的疑问,反而给人们更大的遐想空间。既然官方不说,好事者与别有用心者就有了可乘之机,一些小道消息就是这么出现的。传闻越传越邪乎,最后行政者实在看不下去了,又站出来说“群众不明真相”。的确,群众是不明真相,这是谁造成的呢?某些人太低估群众的辨识与理解能力了,试图糊弄老百姓,总想揣着明白装糊涂,结果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权威部门是最有能力掌握话语主动权的,倘若主动放弃这一优势,傻不傻不言自明。【点击观看全文

广东“正局长杀害副局长”案

“高危”官员,转危为安并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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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可,看后有一些收获
无聊,浪费我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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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王卿 201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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