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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要内容:多年来,天津市河西检察院被喻为天津市检察系统的一面旗帜,曾先后荣获全国检察系统的诸多荣誉。2010年2月24日,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七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河西检察院再次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荣誉称号,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表彰。 |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胜国做客人民网天津视窗(摄影/李若)
天津北方网讯 5月20日电:多年来,天津市河西检察院被喻为天津市检察系统的一面旗帜,曾先后荣获全国检察系统的诸多荣誉。2010年2月24日,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七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河西检察院再次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荣誉称号,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表彰。
当提到2007年以来河西检察院是如何保持荣誉,再创辉煌时,副检察长王胜国自豪地讲,河西区检察院是天津市检察系统的老先进。他表示,2006年底,新一届领导班子上任后,面对已经摘取全市、全国检察系统诸多荣誉,起点较高的情况和兄弟区县院“你追我赶、咄咄逼人”的发展势头,感到的不仅仅是重重的压力,还有一份沉甸甸的责任。针对队伍中存在的疲劳懈怠、安于现状、盲目自满的状况,院党组充分认识到,荣誉只能说明过去,只有不断改革创新,站在新起点,抢占制高点,才能在保持荣誉的基础上,迎接新挑战,再上新水平。
王胜国介绍,2007年以来,院党组认真落实市院提出的争创全国先进检察院的目标要求,结合河西检察院实际,审时度势、迎难而上,明确提出了保持全国先进检察院荣誉、争创全国“十佳”检察院的目标,并研究制定了具体的争创方案。与此同时,河西检察院积极开展创新特色工作活动,注重在传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各项工作继续保持了在全市检察系统的领先位次,续写了新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