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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5月17日,山东省高密市检察院反贪局干警刘丽梅在《业务部门信访预警报表》上写下这条信息:“一外地开发商到我院信访,反映一村主任利用职务之便索贿,表示要越级上访。”在当日的联合接访中发现信访苗头后,刘丽梅立即填表送到该院“信访预警信息组”,目前这一问题正按程序处置。
高密市检察院预警信息组组长、控申科科长夏晓滨告诉记者,按照该院《涉检信访评估预警实施方案》的要求,业务科室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对每起案件进行信访风险评估后报送预警信息组,紧急情况必须当日上报至预警信息处置组。处置组组长确认案件所属等级后,对于第一等级(关注)、第二等级(预防)的案件,由办案人员、业务科室自行消除信访隐患。而对于第三等级(处断)的案件,立即报告检察长,依情况由科室负责人、分管检察长或检委会把关息诉。预警信息督察组全程动态跟踪督办息诉效果,对那些由于各种因素导致预警升级的案件,及时灵活地重新定级,调整工作方案。
高密市检察院这项旨在从源头上化解信访压力与社会矛盾的探索,如今已运行两年。该机制的直接推手、该院检察长邓树刚称,通过建立起完整的发现、评估、预警、处置、督察流程,该院实现了信访工作由“治”到“防”的转变,充分把握了涉检信访工作主动权,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发挥了作用。
两年来,该院对办理的1677件案件均进行了信访风险评估,发出信访预警的31件案件中,绝大多数是在公诉阶段暴露出的信访风险,全部得以息诉,上访人均没有再上访,到省进京“零上访”的目标得以实现。而且,今年该院受理的涉检信访总量比去年下降了31%。
目前,该院通过抽调专人日常监测网络舆情、在接访下访中充分收集社情民意等,编织了一张严密的防控网,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检信访。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国家森、高密市委书记吴建民对此给予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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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但是,由于信访的有关信息一般要经过信访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筛选,然后递交给有关领导、有关机关,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也是一种间接的利益表达方式。
上访,即群众越过底层相关国家机关到上级机关反映问题并寻求解决的一种途径。意向上级政府反映群众意见,反映出群众对上级政府的信任,是我国特有的政治表达形式,有着悠久的历史。上访是群众反映意见、上层政府了解民意的一个重要途径。
根据上访的事件起因(理由)上访分为有理上访和无理上访,但总的来说,上访多是因问题在当地政府得不到解决或解决不合理而引起,针对的往往是权力和资本结合所产生的不公平现象,例如贪污腐败、黑恶势力与政府勾结,因此针对上访者的暴力事件时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