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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李启红
李启红被“双规”了,我们才知道她身上有太多的“公开的秘密”:其一,她的文化水平太低是“公开的秘密”。虽然做过党校校长并获得过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但水分太多,从她各种场合的讲话来看,只要不是秘书起草的讲稿,就语无伦次,经常不知所云。如此低水平的李启红为何能顺利当选市长?其二,李启红的家族,有多人从事房地产业并雄踞一方,这在中山市已是“公开的秘密”。
李启红的“不足”和“问题”是“公开的秘密”,然而,她却能够在中山市一直“当红”。这些“公开的秘密”当地老百姓人尽皆知,上级部门就不知道?
有人认为,李启红祸于任职回避。200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等三个法规文件,作出了关于领导任职的“地域回避”;《公务员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作为土生土长的李启红却是个“例外”,如果对李启红实施了回避制度,恐怕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回避制度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领导干部犯罪,但回避制度不是万无一失。如果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督,即便是回避了又能怎么样?
“双规”了,才知道有很多“公开的秘密”。如此“弱智”又是对谁的反讽?
反腐需要监管部门“零容忍”,需要监管部门将触觉延伸到每一个角落。当反腐寄望于小偷,拜托于“二奶”,那我们只有等其“双规”了,才能够公开议论“公开的秘密”。原题:“双规”了,才知道很多“公开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