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从爱岗敬业的人民公仆,蜕化成以权谋私的腐败分子,在易善玲人生的堕落轨迹中,溧水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董事长吴某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法院认定,易善玲受贿的192.7万元中,吴某就“贡献”了161.2万元。
在掌控A公司之前,吴某并不知名,正是2001年下半年A公司的改制,让他有了施展拳脚的机会,他进而利用这个平台,逐步发展成为当地人眼中的“大老板”,也同易善玲打得火热。
A公司原先是永阳镇的集体企业。2001年下半年,政府部门推动A公司改制,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当时A公司名义上的“一把手”是时任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王某,得知公司要改制后,他马上表示出兴趣。不过,王某很快就发现,吴某早已得到了领导的认可,被内定为A公司改制后的负责人了。
王某并不服气,经过别人“提醒”,他去找时任永阳镇党委书记的易善玲,给她送去了5万元现金。然而出乎他意料的是,不久,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还是被更改到吴某的名下,王某不得不认输。后来,他自己组建了新的开发公司,靠着易善玲的帮忙,也做了不少项目。
D、女儿买房老板出手百万这次蹊跷的改制,让吴某与易善玲之间的关系突飞猛进。在接下来的时间里,A公司遇到困难时,吴某都会想到找易善玲帮忙,易善玲也会不动声色地帮他解决。2001年下半年,A公司买到了一块地用来开发项目,可是公司缺少土地出让金,易善玲想方设法从镇里借了90万元,让A公司顺利开工。同样是那一年,时任永阳镇党委书记的易善玲,接受吴某的请托,出面与溧水县政府协调,形成了一个会议纪要,让A公司得到了88亩土地开发权。后来的几年中,但凡遇到诸如土地过户手续、拆迁补偿纠纷等麻烦,吴某都会找易善玲帮忙。
吴某可不是傻瓜。他深知,这样的关系是需要“维护”的。从2001年到2004年,他每年春节都会给易善玲拜年,同时送上1万元红包。易善玲的女儿出国留学前,吴“资助”了10万元学费。2005年,易善玲的女儿从国外留学归来后,每年的春节两家人都在一起聚餐,他每次都给她女儿2万元“压岁钱”。
易善玲的女儿回国后,在上海定居发展。2006年上半年的一天,吴某在易善玲的办公室里闲聊。易善玲抱怨说:“现在上海的房价太贵了,为了给女儿买房,女儿女婿都要找亲戚凑钱。”“房价是贵啊,回头我给你弄点钱。”吴某心知肚明,赶紧回应说。“哦,好的,那我就跟你借点。”易善玲随口说。
第二天上午,吴某从银行账户取了100万元放在车上,接着就打电话给易善玲的丈夫张世龙:“你女儿买房子困难,我给你弄点钱,你有空来取。”张世龙随即开车过来,大大方方地拿走了钱,只留下一句“谢谢”。
对于吴某这个大老板,张世龙在缺钱花时也不“客气”。2007年下半年,他以女儿的名义投资了一家粉末厂,但付款时资金有困难,于是直接让吴某“解决40万元”。吴很快就取出40万元送给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