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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
他为“商友”帮忙帮小弟升官
如果说沈志强的腐化离不开一个风尘女子,那么他的副手、广盐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陈琼福的堕落,则与两个小弟有关,一个是商人老板,一个是他的手下。
追求享乐收受“商友”贿赂
陈琼福从小生长在海南西南边陲的一个小渔村里,祖祖辈辈以捕鱼为生。童年时,父亲曾经训导他,长大后当武官要学岳飞,精忠报国,当文官要学海瑞,为政清廉。1975年,这个渔家子弟考上了大学并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78年9月,陈琼福从天津轻工业学院毕业后走进广东盐业系统,1993年,任广东盐业运销集团公司总经理(正处级),1997年至案发,任广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副厅级)。像沈志强一样,陈琼福也曾雄心勃勃,立志要为广东盐业的发展发挥自己的才华,像海瑞那样成为一位清官。
然而,陈琼福如此高远的志向却终结于他的“老板兄弟”———广州恒浩(恒达)汽车运输公司老板谢某。正如陈琼福自己所说:“我从1992年10月开始认识芳村恒达汽车运输车队个体老板谢某,就注定我必然走上了一条不归的路———犯罪之路。从请吃饭到洗桑拿,从送水果到送钱物,从业务往来到称兄道弟,使我丧失了一个共产党员领导干部的人格。”
结交谢某后,陈琼福的思想发生了明显变化,开始追求享乐,讲究排场,羡慕私人老板的奢华生活方式,觉得自己作为一个大型国企老总,却远不如私人老板阔气,心态上极度不平衡,认为“有权不用,过时作废,有钱不捞白不捞”。
于是,从1992年至2006年间,陈琼福利用职务之便,不遗余力地为谢某的恒浩(恒达)公司承揽广盐集团公司下属公司盐品的运输业务提供帮助。期间,陈琼福的“付出”得到了丰厚回报,他先后分9次收受谢某贿送的人民币4.5万元、港币4万元,美元2000元、“新科”牌液晶电视两台、“帝舵”手表两块、“华强”牌音响1套、现代仿品画4幅。
接受下属贿赂有求必应
在陈琼福的堕落之路上,还有一位善于搞关系的下属不得不提———东莞盐业公司原副总经理夏广海(副处级)。
1993年,夏广海在广东省盐业运销集团公司江南分公司负责盐政工作时,为了求得职务上的晋升,他开始给陈琼福送钱。此后直至2007年间,陈琼福7次收受夏广海的贿赂共计人民币25万元。而对于夏广海的“有机会提拔一下”的请求,陈琼福也是有求必应,先后为夏的提拔、交流、竞争上岗、聘任、续聘为广东省盐业运销集团公司下属的江南分公司及广州分公司盐政科长、佛山盐业总公司盐政科长、东莞盐业总公司总经理助理、东莞盐业总公司副总经理提供帮助,并为夏妻的提拔和竞争上岗等提供帮助。
自从有了陈琼福这个靠山后,夏广海真可谓是“升官又发财”,仅一年时间,就利用手中掌握的盐政执法权大肆收取“不义之财”180多万元。
另外,1999年至2007年间,陈琼福还多次将谢某提供的发票拿到省广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佛山、惠州、深圳3家盐业总公司报销,非法占有公款人民币6万多元和非法获取现金人民币12万多元。
2009年7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对夏广海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同年9月29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陈琼福作出一审判决,鉴于其有自首情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9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