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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库
他与商人共谋提高食盐运费设“小金库”
陈琼福的另一个重要干将要算是董建生了。他是山东威海人,也是苦出身,15岁到海南农场当知青,1974年在海南某盐厂当工人,在广东省盐业系统一干就是30多年。但他经不起金钱诱惑,与商人合谋套取公款设立“小金库”,并收受“红包”。
套取公款设立“小金库”
2003年3月,董建生调任中山盐业总公司任总经理。2004年底,公司专营部主任钟某对董建生说,省盐业公司副总经理陈琼福希望中山地区盐业的运输业务由谢某的广州恒浩(恒达)汽车运输公司承担。董建生当时没有表态。不久,陈琼福又亲自打电话给董建生询问此事。考虑到陈琼福是上级单位的领导,不好再拒绝,同时也算是卖个人情给他,董建生答应了陈琼福的要求。之后中山地区盐业的运输都由恒浩(恒达)汽车运输公司承担。
2008年1月,董建生调任广东省盐业运销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广州分公司经理后,把广州分公司的盐业运输也交给了恒浩(恒达)汽车运输公司承担,而且业务量更大了。对于董建生的帮助和关照,谢某自是感激不尽,从2005年到2008年,分多次送给董建生共计人民币4.3万元。
此外,董建生还与谢某合谋,提高食盐运费,套取公款设立“小金库”,并收受某盐矿“红包”及礼品人民币4.4万元。
大钱他贪,小钱他也贪
有意思的是,这位高管,大钱他贪,小钱他也贪。
2007年1月,中山盐业总公司的自动食盐包装机需要维修。董建生对钟某说,现在公司的开支比较大,部分开支不能走正常的报销渠道,让钟某找维修单位某五金厂虚开维修费人民币2.8万元,以冲销有关费用。套取现金后,董建生将其中的人民币2万元据为己有。
2006年12月,董建生交代司机去购买一台高品质的相机,说盐政科急需要用。于是,司机购买了价值人民币3万元的一台佳能单反相机及相关配件,交给了董建生;2007年1月、2007年9月,董建生又两次让司机去购买了一台佳能相机及配件,花去人民币4.5万多元。前后3次购买相机及配件共花去公款人民币75060元,且均未列为公司的固定资产。这些高档相机和配件,名义上是说盐政科用,实则是归董建生个人使用。2008年1月,董建生调离中山盐业总公司时,为了名正言顺地占有这些相机和配件,向公司缴纳3000元后便将之带走。
2009年8月28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和贪污罪,判处董建生(正处级)有期徒刑6年。
4
吃工程
他利用工程发包之机收受贿赂40余万
与沈志强、陈琼福、董建生等人“靠盐吃盐”稍有不同,深圳盐业总公司经理甘伟国的受贿是“吃工程”:利用工程发包之机,收受包工头贿赂人民币26万元、14.8万元港币和2000美元。
“吃工程”的事情几乎成为甘伟国的家常便饭。
2005年,甘伟国将深圳盐业总公司宝安分公司综合楼建设项目信息透露给包工头陈A,使陈A中标。作为回报,2006年9月,陈A在甘伟国赴美国公干前夕,给他送来了2000美元的“大礼包”。
自此,陈A算是与甘伟国“搭上了线”,于是他开始利用这种关系,帮其他包工头引荐。2008年6月,陈A受承揽深圳盐业大楼的包工头黄A委托,送给甘伟国人民币20万元,作为“孝敬”。这种“孝敬钱”在甘伟国那里几乎是不能少的,“包工头”趋之若鹜。2008年中秋节前,承揽深圳盐业大楼监理工程的包工头黄B送给甘伟国人民币1万元。2008年端午节前夕,承揽盐业大楼土建施工的包工头陈B送给甘伟国港币10万元;同年中秋节前夕,甘伟国收受陈B港币5万元;11月份甘伟国到珠海公干,陈B又送给甘伟国港币4.8万元。
案发后,甘伟国将全部违纪款上缴给深圳市检察院。2009年9月10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依法判处甘伟国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