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当局于去年曾处理过4宗未成年少女怀孕个案,而今年也接到另3宗类似投诉个案。
“有些少女发现怀孕后就非法堕胎,她们从未想过堕胎的后果。这也导致我们很难搜集及跟进相关资料。”他表示,许多少女在男友的哄骗及误导下,与对方发生性关系。在处理类似投诉个案时,若情侣愿意结婚,马华就不会报警。“若一名年轻人因此而入狱是非常可惜的,我们不希望他因此毁了前途。但是,如果发现投诉个案是属强奸案,我会马上报警。”
继9岁女童怀孕个案后,警方分别接获两宗未成年少女怀孕诞子案,尽管两名女生声称他们的男友将对孩子负责,但警方鉴于两人仍未成年,因此将援引刑事法典376条文(强奸)罪名调查案件。根据报导,一名15岁少女于上周六在吉隆坡诞下一名婴儿,但她要求警方勿对其男友采取行动。这名少女声称,她于去年8月结识年约30余岁的男朋友,并在两个月后与对方发生性关系。她说,当她发现本身怀孕后,就被学校退学了,而双方家长也同意他们结婚。
另一宗未成年少女怀孕案则发生于6月15日,少女与其同学校的男朋友自去年5月就开始进行性行为。她声称,家人都知道她怀孕,并允许她下嫁男友。安邦再也警区主任加里尔证实,医院的医生碍于两名女生仍未成年,惟向警方投报。
儿童心理学家詹行琼指出,16岁以下的未成年少女,无论在身体、心理或情绪都未准备好,并不适于肩负父母的重大责任。她指出,当未成年少女怀孕后,她将丧失个人成长机会,因为她必须专注照顾孩子。研究也显示,许多未成年少女怀孕个案显示,母亲都会后悔错失了童年或少年成长阶段。
她也说,即使两人决定结婚,但很少能维持快乐的家庭生活,毕竟身为家长的他们都未准备好当爸爸妈妈,因此也无法为孩子们带来安全及稳定的生活,并将对孩子造成影响。
须家长社团协助 未成年妈妈问题单靠妇女部难解决马来西亚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长拿督斯里莎丽扎表示,未成年妈妈的问题,唯有通过父母及社会团体,协助与了解她们心理的调适,给予正确辅导才能解决。她认为,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无法沿家挨户去监督以杜绝未成年妈妈的社会病态。
莎丽扎是6月26日上午为巫统麻坡区部妇女组主持常年代表大会开幕后,受《星洲日报》记者询问有关未成年妈妈问题时,做出上述答复的。
她说,政府设有相关机构以接收那些需要援助的母亲及婴孩,那包括18岁以下的未成年妈妈。针对槟城一名9岁华裔小女生疑与14岁小男友发生性关系产子事,莎丽扎说,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至今仍未接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