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陕西省、西安市两级公务员局对此进行专门研究,并请示国家公务员局后得出“考生张竞不存在所学专业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结论,但张洋家长对此并不接受。
2009年11月23日,张洋将陕西省公务员局告上法庭,要求陕西省公务员局撤销录取第一名张竞,并录取他自己。
从公开可以查询到的信息看,在公务员考试中,以报考资格为由,第二名起诉招考单位要求撤销第一名而录用自己和省级公务员局被考生告上法庭在我国皆属首例。
日前,中国青年报记者来到西安,对此事进行了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