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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进入6月份以来,天津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日常巡视检查中发现,个别用人单位无视劳动法律法规,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为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依法取得劳动报酬,遏制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使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成本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从7月1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据了解,这次专项执法检查的范围是本市劳动密集型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重点是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特别是使用劳动者较多的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建筑施工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
这次对用人单位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专项执法检查的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及本市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情况及执行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用人单位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情况及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情况。用人单位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福利待遇规定情况,特别是发放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补贴情况。用人单位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规定情况。
据介绍,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于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违法行为,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最低工资规定》、《天津市工资支付规定》等法律法规限期责令整改,对拒绝整改、无理阻挠的,依法予以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电话:12333。(通讯员晁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