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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研修生制
本意原为“三赢”
日本法律对研修生制度(全称为“外国人研修和技能实习制度”)的解释为:发展中国家的人通过到日本进修的方式,学习日本的先进技术技能,回国后为祖国的技术发展作贡献。理论上,研修生制度是一个希望既能解决日本中小企业劳动力缺乏、又能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生产技能,研修生个人也能得益的“三赢”制度。然而,随着近年来日本国内劳动力的严重不足,脏活累活无人肯干,使研修生制度沦为部分不法企业和个人招募和剥削廉价劳动力的重要渠道。
日本研修生制度历史可追溯至上世纪60年代末。当时正值日本经济的高速发展期,那时引进研修生的主要是进驻海外的国际企业和合资企业,这些企业为加强公司在海外的竞争优势,把在当地雇佣的员工接到日本进行短期培训。
由于效果不错,这些日本企业的做法得到政府的积极评价。1991年,日本设财团法人“日本国际研修协力机构(JITCO)”,全面负责指导外国研修生接收工作。1993年,日政府在研修生接收制度的基础上,设立了技能实习生制度。日本每年大约接收8万人左右的外国研修生,JITCO负责的约占70%左右。
中国研修生
维权案激增
2009年:维权此起彼伏
10月30日,8名中国女性起诉神户市北区缝制公司“川上”等4家公司要求支付加班费,法院最后宣判4家公司合计支付约43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322万元)。此外,2009年还有6起中国研修生要求赔偿或控诉雇主高强度工作制度的案件。
2008年:黑幕浮出水面
2008年,奔赴日本工作的中国研修生与雇主或雇用公司发生了4起雇工纠纷案,研修生制度的黑幕逐步浮出水面。
2007年:罗成被杀震惊日本
8月30日,围绕2006年6月中国籍研修生罗成(38岁)被一名日本警察(31岁)以自卫为由开枪打死一事,罗成的家属以开枪属违法的防卫过当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赔偿5000万日元(约合328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