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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关媒体报道霸王(广州)有限公司洗发水含1、4-二氧杂环己烷(又名“二噁烷”),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6日通报对“霸王”洗发水相关产品的抽检情况。结果显示,抽检样品中二噁烷的含量水平不会对消费者健康产生危害。(《中国新闻网》2010-7-16)
媒体说会致癌,商家坚决否认,消费者无所适从。在这个时候,社会自然将答疑解惑、做出公平裁决的希望寄托给了药监局这个裁判。作为裁判,如何来进行真正公平的裁决,让其裁决结果服众,既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不会花钱买了癌,还被蒙在鼓里,又不冤枉没有违规的商家,同时绝不放过与纵容违规违法的不良商家,最重要的是站稳自己的中立立场,而要做到此,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用事实——数据,说话。
可是我们来看一看药监局是如何来当这个裁判,怎样来得出结论,从而给消费者一颗“放心丸”的:这位“裁判”说,它曾于2009年3月21日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对卫浴产品中二噁烷安全风险评估的结果,评估结果与美国、澳大利亚等权威机构的结论一致。即日常消费品中(食品和药品除外),二噁烷的理想限值是30ppm,含量不超过100ppm时,在毒理学上是可以接受的。
这能告诉我们什么呢?就是,如果含有二噁烷的产品,其含量不超过100ppm时,可以说是不会对对人体造成明显危害的,如果含量在30ppm之内,才是真正让人可以放心消费的。而到底此次抽检的样品里,其具体含量是多少这个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这位“裁判”避而不谈,就这样来宣布:不会对消费者健康产生危害!这叫哪门子的裁判依据?这不就是告诉我们一个标准吗?这不等于是张三参加了此次短跑比赛,最终被裁判宣布为冠军,但是,他具体跑了多少时间,与第二名之间的差距是多少等等,一概让人不知道,这样的裁判结果,谁能够相信?
如果要让社会相信“霸王”的确是不会致癌的,起码得告诉大家,这次因为媒体的报道之后,药监部门抽检了多少产品,什么时候,具体每一个样本的相关具体含量是多少,综合结果又是多少,只要有了具体真实的数据,标准都在那儿放着,结论是什么,药监局不必说出,大家都可以自己来得出不会相差太大的结论了。而如今药监局采取的却是,根本不告诉最核心,人们最关心,也是最能够说明问题的含量,就让大家放心,这心如何能够放得下?
既然如此,我们就免不了要问一句,药监部门到底是不是真的进行了抽检?如果是,真正的含量是不是真的不会危害消费者的健康?既然不会危害消费者健康,为什么不将具体的数据公布出来?难道这是“国家机密”?而这一切的背后,到底是什么原因?就不能不让世人浮想联翩了。
只是,如果是正常情况,这样的怪事是不会发生的。陈家沛(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络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