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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
市财政局党组
天津北方网讯: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健全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努力营造财税干部干事创业、奋发进取的良好氛围,促进了财税事业的平稳较快发展。
一、增强评价内容的针对性,发挥考核导向作用。一是充分体现科学发展理念。坚持把加强财政宏观调控、完善增收节支机制、促进财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等体现财税工作科学发展的内容都融入到考核评价要素当中,并赋予量化评判标准。二是探索建立针对性强的评价指标。坚持因地制宜、因岗而异,区别机关处室和区县地税分局的不同特点,制定不同的考核要素。比如:对区县地税分局,着重考核地方税收征管等情况;对财政业务部门,着重考核财政资金管理和预算执行等情况;对税收业务部门,着重考核研究、执行税政管理政策和稽查等情况。三是适时调整考核评价要素。根据全市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适时调整考核要素,先后把支持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参与“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活动等纳入考核体系,增强了考核的针对性。
二、增强考核主体的广泛性,不断扩大考核民主。一是拓宽群众参与面。按照知情、关联和代表性的原则,尽可能让更多的干部群众参与,实现由少数人参与考核到多数人参与考核,推动考核评价主体向以群众为主转变。二是增强工作透明度。坚持岗位目标、考核内容、考核方法、干部述职、考核结果“五公开”,把评价标准交给群众,把评价过程亮给群众,把评价结果告知群众,主动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三是注重社会认可。把财税部门行风政风评议情况纳入考核体系,邀请社会特邀监察员、社会服务对象和纳税人参与民意调查。近年来,每年参加民意调查的社会特邀监察员平均在150名以上。
三、增强综合评价分析的系统性,切实提高考核质量。一是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有机结合。对财税任务指标等可以量化考评的工作,借助职能部门的评定数据进行量化;对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等难以量化的,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变抽象为具体,实行“分类量化、综合定性”,切实做到既重数据分析、又重群众评价,增强结果的准确性和说服力。二是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关键时刻考核相结合。建立干部考核档案,历史地分析干部工作实绩,既重当前成果,又重主观努力和客观条件;既重同志间的横向比较,又重纵向比较,力求评价分析结果全面、系统。三是传统考核手段与现代技术手段相结合。依托财税信息网络,自主研发了网上干部考核测评系统,通过一人一个密码、每人限制一次投票测评的方式,既达到了干部分散投票、独立填写、表达真实意愿的目的,也通过计算机计票、统计分析,提供了更为直观的评价结果,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增强考核评价的有效性,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我们坚持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对年度考核优秀的干部采取通报等形式予以表彰,对基本称职的干部“亮黄牌”,对不称职的干部坚决予以调整。同时,规定连续三年考核优秀作为干部竞争上岗时破格提拔的入门条件。近年来,有11名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干部被破格提拔到重要岗位,对在考核中群众意见较大的12名处级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对工作任务完成不好、不适合现岗位的3名处级干部降职使用,较好地发挥了考核“方向标”、“驱动器”和“指挥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