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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中旬,美国纽约扬基棒球队的老板乔治·斯坦因布雷纳突然去世,继承11亿美元遗产的子女免交了至少5亿美元的遗产税。美国自今年1月1日起暂停征收一年遗产税。这就意味着,那些生命垂危的美国富人只要活过今年1月1日,就能让自己的继承人免缴税率高达45%的重税。但这样的好日子或许很快就会结束,如果国会不采取行动,遗产税将在2011年卷土重来。在一些美国媒体看来,美国国会正在“激励死亡”。
晚死2分钟多交200万
遗产税将在2011年卷土重来,最高税率将跃升至55%,而且免征额也将从每人350万美元降至每人仅100万美元,受其潜在影响的纳税人是原先的8倍之多。对于一笔500万美元的遗产而言,如果死亡时间在2010年12月31日24时之后1分钟,而不是提前2分钟,就要多缴纳200多万美元的遗产税;对于一笔1500万美元的遗产,则要多缴纳约800万美元的遗产税。
据非营利组织“税务分析师”的税收史学家约瑟夫·桑代克称,自从1942年以来,遗产税的最高税率一直保持稳定或下降,而遗产税税率从0跃升至55%将是“我们经历过的最大的主要税种税率增幅”。这就给有钱的老年人以及他们的继承人提出了一份怪异的选择清单。
“你不知道该自杀,还是该继续生活。”尤金·苏库普说。苏库普出生于内布拉斯加州,今年81岁,他在1963年投资1.5万美元创办了自己的企业,如今这家企业拥有70多项专利。他说,他今年的遗产税是0,但如果他明年死去,遗产税就会超过1500万美元。
遗产税难题对于继承人来说尤其棘手。“至少在2009年12月,人们仍希望让他们的亲人活着。”华盛顿遗产税律师罗纳德·奥卡特说。现在,他和其他人担心,继承人可能试图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拔下亲人的氧气插头”。
试图安乐死来避税
一些富人为了让亲人分得更多遗产,正考虑抢在2010年年底之前安乐死,从而搭上“免税末班车”。已有35年遗产税法执业经验的奥卡特预计,鉴于2010年和2011年的巨大税率差异,到今年年底将会出现“触目惊心”的案例。
美国目前只有3个州(俄勒冈州、华盛顿州和蒙大拿州)允许医生协助病人自杀。但美国媒体披露,一些身患重症的美国富豪正考虑今年去荷兰安乐死,达成避税目的。
遗产规划师和医生警告人们提防基于金钱考虑而作出生死抉择。“许多人都在考虑‘遗产税’,但事实是,自杀不是终结生命的正常方式。”美国临终关怀与姑息疗法学会副总裁波特·斯托里说。然而,许多人仍然无视这一告诫。
停征一年
布什“杰作”
美国自1797年首度开征遗产税,但遗产税到了1916年才成为正式固定税种。自其正式征收以来,围绕遗产税的保留与废止,就产生了一场又一场的风波。对历次遗产税的重大调整,美国国会都会产生分歧,共和党议员大多支持取消遗产税,而民主党议员则大多持相反态度。
这次遗产税的调整源自布什政府在2001年的削减遗产税立法。经过各方妥协,美国国会在2001年通过了《经济增长与税收救济协调法》。根据该法,一方面,遗产税的豁免额逐年增加,从2001年的67.5万美元增加到2009年的350万美元。而另一方面,遗产税税率逐年降低,从2001年的55%降低到2009年的45%。这一立法还规定,如果国会在2009年之前没有通过关于遗产税调整的新法案,遗产税将在2010年暂停征收并于2011年继续征收。但是,2011年的免征额将下降为100万美元,税率却上升为55%。
新上台的奥巴马政府所代表的民主党向来反对废除遗产税,他们认为这一举动仅仅使最富有的人获益,却牺牲了巨额的联邦税收。美国国内税务局的数据显示,遗产税在2008年创造了265亿美元的税收。
“死得其时”
狂省20亿
美国得克萨斯州休斯敦市首富丹·L·邓肯是享受“遗产免税优惠政策”的第一位富豪。这位77岁的富豪今年3月因脑溢血逝世,留下90亿美元巨额遗产。按照美国此前执行多年的遗产税法,其遗产除去留给遗孀的免税部分,将被征收45%、即起码20亿美元重税。这意味着,邓肯只“晚死”3个月,就为其继承人“狂省”了20亿美元。
早死13小时
“损失”300万
也有富豪未能熬到2010年新政出台就撒手人寰,从而无法享受“免税新政”。87岁的弗雷兹·洛曼是纽约曼哈顿的房地产大亨,2009年12月31日上午11时,他因久病不治去世,留下了1000万美元的遗产。
让洛曼的继承人莱斯利郁闷的是,由于“遗产免税优惠政策”在2009年12月31日24时之后才生效,所以洛曼走早了一步,莱斯利错失了免缴遗产税的机会,令他必须缴纳300万美元的遗产税。
(据《广州日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