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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疑
1 考古发现确认是否需要政府部门认可?
“考古发现无须政府认定”
去年12月,河南省文物局在北京宣布“曹操高陵在河南得到考古确认”,之后,来自社会各界的质疑之声不断。
作为一项考古发现,其确认并不需要得到政府部门(如国家文物局)的认可。原中国考古学会理事长、多次担任“十大考古新发现”评委的著名考古学家徐苹芳,在接受本报采访时曾表示,考古发现的确立,不需要所谓确认程序。因为“考古是学术问题”,考古人员不仅要研究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同时也要研究那些对自己不利的证据。
考古界人士介绍,经过研究、比较以及必要的争论,甚至是经过长时间的考证,在学界形成统一的认知,才能达到一项考古发现的真正确立。从争议到学术公认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和过程,在此前一些著名的陵墓发掘时也曾经发生过类似的情况。
据介绍,作为地方文物行政部门,河南省有关部门向国家文物局提出申报,申请将曹操高陵列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目前,按照有关程序,该批申报单位正在审核过程中。
2 文物行政部门行政行为程序和实体是否合法?
文物局认可高陵考古规程
今年年初,河北沧州律师韩甫政向国家文物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曹操高陵的鉴定信息与标准。
韩甫政认为,按照《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文物认定,是指文物行政部门将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化资源确认为文物的行政行为。文物行政部门行政行为的程序和实体是否合法,将直接关系到河南安阳“曹操墓”认定的法律效力。
1月27日,国家文物局在官网答复称,河南省安阳西高穴大墓多次遭盗掘,为抢救保护文物,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从2008年底,开始考古发掘该墓。2009年下半年,河南省文物局多次组织专家研究论证该墓的考古成果,专家们根据墓葬形制、结构、随葬品特征、人骨鉴定以及相关文献记载,认定该墓的主人为魏武王曹操,此墓即文献中记载的曹操高陵。
国家文物局答复称,曹操高陵的考古发掘、学术认定和研究成果公布等程序,符合考古工作规程。
按照《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认定文物,由县级以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负责。认定文物发生争议的,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作出裁定。一位业界人士解释,据此,这项曹操高陵是否为文物,其认定应该是河南省文物主管部门来负责。本报记者 王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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