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河北区人民法院创新调解机制化解矛盾纠纷纪实
“第一步,法官就适用程序进行讲解,让当事人明白自己应承担的法律义务;第二步,运用示范案例提示,进行当庭调解;第三步,达成共识的双方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做到案结事了……”这天下午,河北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来到建昌道诉讼服务工作站,将“巡回法庭”的工作流程张贴在了办公室的“醒目位置”。
“调解工作就是减少当事人诉累,缓和当事人矛盾激化,促使社会稳定的一贴良方。”在河北区人民法院,法官们有一个不谋而合的观念,就是把调解贯穿于始终,既将调解观念牢树心中,更将彻底化解群众矛盾视为是一种责任。也正是如此,近年来,该院不断创新思路,在民商事调解上进行了一系列有益的尝试,并以卓有成效的“业绩”开创了工作的新局面。
巡回法庭“入驻”社区
新模式成效显著
“案子进入诉讼程序,进行调解,这是我们的职责,但是我们还应将矛盾排查再前移,及时控制矛盾的扩大,将纠纷更好地解决在萌芽阶段……”今年4月的一天,河北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在工作调研会上向全体法官说道。
要知道,这番话并不是“空穴来风”,早在今年年初,该院就在区委、区政府的指示精神下,开始着手制订与社区调解对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新模式。
2010年6月,随着硬件设施的陆续到位,河北区人民法院终于在辖区建昌道街综治信访服务中心首建“诉讼服务工作站巡回法庭”,同时选派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法官,每周二、四到诉讼服务工作站开展“诉讼法律咨询、办理诉讼远程立案、进行诉前案件调解、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等工作,逐步构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对接的大调解格局,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基层。不仅如此,依托“巡回法庭”,法官们还加强了与各街道居委会主任的沟通与联系,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同时,充分发挥特邀人民调解员“缓冲器”和“稳定剂”的作用,利用特邀人民调解员身处基层、了解基层动向、在基层有一定威信、熟悉民俗民情的优势,协助法庭开展调解工作。
界内某小区的24户居民,多年来饱受水管老化问题的困扰,用水困难,严重影响了全楼居民的生活。居民通过各种渠道反映这一问题,都未解决。今年6月,当地居民来到诉讼服务工作站巡回法庭”,请求法律帮助。
“驻站”法官经调查发现,居民受到长期困扰在于两个关键问题不能得到解决:一楼是装修精致豪华的空调专卖店,水管的一部分恰在该店的装修木板内,重装水管必将使其关门停业,影响经营;维修期间空调店的营业损失、恢复费用以及安装新水管费用非常昂贵,这24户居民大多都是低保户,生活困难,无法承担巨大的经济支出。
“棘手问题不解决,就无法彻底解决群众的用水难问题!”考虑到实际情况,“巡回法庭”随即组织当事双方开展协调工作,同时邀请人民调解员共同调解此案。
面对进行调解工作的“威严”法官和有“亲和力”的调解员,当事双方在感到新奇的同时,也对这样的办案模式非常支持。
接下来的调解中,调解员充当“和事佬”的角色,对店老板进行耐心分析讲解,让对方意识到问题的重要性,在经过反复耐心调解,店老板最终被诚心和为民精神所感动,同意在店内施工,只要在完工后把墙面恢复即可,不再追究经济补偿。
第一项问题解决后,法官们又马不停蹄的去协调各方筹集安装维修费用。在一个多月的协调奔波中,最终说服相关部门为群众成功安装上了新水管,并负责对空调店损坏部分进行恢复。
“巡回法庭”的工作得到了当地群众的高度评价和赞扬,转天,这24户居民和当地居委会以及空调店老板便给河北法院立案庭的同志们送来了真诚的感谢信,信中的一句话道出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感动,“打开水龙头,畅快的水流,流入各户居民的家中,更流进了我们的心中……”
自6月初在建昌道首建诉讼服务工作站后,河北区人民法院又相继在月牙河、王串场街建立诉讼服务站,积极开展各项诉讼服务,共接待群众咨询70余次,开展诉前调解解决矛盾纠纷32件,其中出具调解书的共7件,诉讼服务工作站的工作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远程调解,寻找利益平衡点
因案制宜“快”字上下功夫
“有些案件的调解,必须要在‘快’字上下功夫,并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因案制宜,让彼此在沟通过程中找到利益平衡点。”河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负责人说道。
据介绍,今年以来,该院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本着以人为本方便诉讼的原则,利用现代科技创新,发展多种形式的远程调解模式,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
6月10日,风和日丽的一天,但此时,在河北区某公司负责人的心中,却不平静。
原来,该公司的职员张某在今年4月初从该公司辞职,而由于公司的工作失误,误把后一个季度的工资打到了张某的账户上,此时张某已远在河南老家,双方交流后,对方却拒绝归还这份从天而降的“工资”。
为此,心急如焚的公司负责人找到河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请求法律的援助,希望能够把这误打给张某的数千元工资款要回来。
了解情况后,立案庭的法官立即联系到张某,开展调解工作。考虑到张某远在河南,为了节省时间,提高效率,立案庭的法官另辟蹊径,在通过电话与张某取得联系后,法官用网络视频的高科技方式与张某进行远程对话。
为确保首次远程庭审顺利进行,法官进行了周密计划和详细安排,在按照正常调解程序,展开了简单而不失庄严的网上调解审理,法官、原告、被告、证人四方“面对面”,原、被告双方陈述观点、表达意愿。
“这笔钱是在你辞职后误划进帐户的,应该算是不当得利,公司一旦因此起诉你,不仅这笔钱款要如数归还,出庭奔波也会给彼此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经过立案庭的法官通过网络、电话的反复耐心解释和调解,张某很快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决定当天一分不少的退回这笔钱。这样,法院的工作人员,足不出户就为民解决了棘手的问题,既省了时间,又省了经费。
问题得到解决后,当事公司的负责人对法院的办事效率赞不绝口。承办此案的法官说:“使用现代科技辅助办案,可以大大提高办事效率,不仅开创了调解工作的先河,也为用‘和谐’方式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创造了条件。”
据介绍,今年以来,河北区人民法院通过多种形式远程调解,共妥善解决纠纷30余件,实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双赢”。
入档调解,全程介入“讨说法”
“执行难”化解在开庭前
多年来,河北区人民法院一直牢固树立“能调则调、调判结合、情法并重、和谐共赢”的调解理念,把“重调轻判”作为年终考核法官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
而如今,这一理念又有了进一步创新,对于尚未开庭宣判的案件,办案法官在做判前调解工作前,会先将双方当事人的材料进行简单归档整理,并通过前期走访、交流,帮他们“降温”消气,并在适当时机“全程介入”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一次,民二庭审理了一起雇佣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是被告雇佣的装修工人,原告给被告干完装修工程后,被告欠原告工钱没有给付。承办人于丽英法官接到案件后,立即按照原告提供的被告的电话联系被告,接电话的是另外一个人,法官多次与其通话,其都说联系不到被告。
本着对案件负责、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法官多次找到被告家,但对方家里一直无人。对此,承办法官并未放弃,在两天后的一个下午,被告终于被“堵”在了家里,法官说明来意后,为其订立了开庭时间。
几日后,原、被告准时到庭应诉。庭审中,被告认可欠原告工钱,但是现在不能给付,要等法院判决后,原告申请执行时再说。到了这一步,经验丰富的法官已经看出了“门道”,被告有当“老赖”、造成此案执行难的可能。对此,法官根据被告“入档”中的背景、职业等情况,精心制订了一套调解方案。
在休庭后,法官找到被告,从他从事的装修工作,谈到他喜欢的油画;从原告的不容易,谈到其触犯法律的严重后果……在融洽的气氛中,被告最终改变了想法,决定将所欠工钱立即给付原告,双方握手言和。
法官于丽英说:“民事案件错综复杂,既要把握程序的合法性,又要注意实体的真实性,不管哪种类型的民事案件,弄清当事双方的‘人物档案’,查清案件的‘事实档案’,都对做好调解工作大有裨益。”
面对各种纷繁复杂的民事纠纷,河北区人民法院以公心、真心、诚心和耐心,在法、理、情中寻找结合点。今年上半年,该院共审结民商事案件2268件,调解结案1300件,调解率为57.3%,同比上升了6个百分点。
河北区人民法院不断在多元化的调解方式中探索,向着更高的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