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网讯:高立新,公安武清分局刑侦支队副政委,从事刑侦工作20余年,经办各类案件上万起,经他手处理的各类犯罪嫌疑人也有数千人,多年来在一线摸爬滚打的工作经历,把他从一名优秀的侦查员逐步历练成一名优秀的一线指挥员,一位经验丰富的刑侦专家。
侦破河西务金店抢劫案
三名抢匪闯入金店
2010年8月14日13:27,河西务镇某金店内一片寂静,店主郭某守在柜台前,等待顾客上门。突然,三名男子闯进店来,他们戴着太阳帽、口罩,手持片刀,将郭某逼住后,砸碎柜台玻璃,伸手去抓里边的金项链、金戒指。见此情景,店主郭某心急如焚,趁歹徒不备举起一个烟灰缸将其中一人头部砸伤。劫匪恼羞成怒,将郭某14岁孩子的后背砍伤。
三名劫匪得手后不敢久留,转身跑出店去。郭某不甘心就这样让他们跑了,随后追出店外,见嫌疑人钻进一辆银灰色伊兰特轿车,正欲驾车离去,于是抡起店门口的一个广告牌砸向伊兰特,将车的前挡风玻璃砸裂。伊兰特加大油门向西逃走。
郭某返回店内报警。后经清点,歹徒抢走了14条项链和一个戒指,价值10万余元。
沿途录像显露行踪
这起金店劫案作案手法粗糙,不计后果。凭多年办案经验,高立新认为外地人流窜作案的可能性比较大。他指挥干警沿着汽车逃跑的方向查看沿途的摄像监视系统。很快,在距金店不远处一个加油站摄录系统上,发现了这辆伊兰特:案发前它从西边开过来,向金店方向开去,案发后又从金店方向回来,往西开去。刑警沿着公路向西追去。在大王古镇附近与河北廊坊交界处一摄像系统上,又发现了这辆车,此时它仍在往西走。刑警继续追,在廊坊开发区一公路摄像系统上再次发现了它,此后便没有了踪影。高立新和队员们判断,劫匪应当在廊坊一带居住。于是大家在廊坊住下,请求当地警方协助,寻找那辆伊兰特的下落。
劫匪坐驾原为租赁
录像显示,伊兰特上挂的牌照,来自北京一私家车。高立新判断这部伊兰特可能是嫌疑人租赁来的。于是,一方面清理在廊坊登记的出租车公司,另一方面,考虑到嫌疑人在逃走时,事主曾将汽车挡风玻璃砸裂,疑犯可能会将车送到修理厂,于是另一组队员同时开始访查当地汽车修理厂。查了两三天,发现一修理厂接修过一部伊兰特车,车在修理厂停了一天,换了一块挡风玻璃,来时没有牌照,提车时才带了一副牌照。此期间一租车公司的老板曾来到修理厂检查自己的车,她是通过车上的GPS发现车到了修理厂,害怕租车人私下更换机器,于是赶过来在机器的四个螺丝上点上红漆。
修理厂的人还介绍,车主在给机器做了记号后,还给什么人打过电话,责问汽车怎么跑修理厂去了。听口气,接电话的可能是租赁此车的担保人。
根据修理厂提供的车主体貌特征及相关情况,高立新带人很快找到这家租车公司。他了解到,租伊兰特车的人自称姓卢,担保人为周某,他与车主比较熟,原在廊坊一家物业公司上班。后来调查得知,抢劫金店的嫌疑人曾在那家物业公司当过保安。
辗转各地一路追查
通过当地警方的帮助,高立新秘密找到租车担保人,得知,租车人卢某原籍黑龙江,与担保人是老乡。此前,卢某曾借担保人的车回老家,这一次本来还想借担保人的车,因为担保人也要用车,便由担保人帮助租下了伊兰特。警方通过对卢某周围人员调查发现,宋某和贾某二人曾和卢某在同一物业公司当过保安,关系密切,有共同作案的可能。卢某和宋某都将家人接到廊坊居住。然而,当找到他们在廊坊的家时,卢某、宋某都不在家。高立新派人追查他们三个人的银行卡“流水”,发现卢某有一张建行龙卡,几天前在北京石景山区一建行储蓄所先后取走两笔钱,约两万元。高立新于是带领队员马上开车前往北京追查他们的行踪,可是此时卢某已离开北京。后经一路追踪,发现卢某和宋某先后到达山东青岛、烟台和泰安,最后落脚河北省沧州市。
高立新于是带领队员赶到沧州,查访当地的出租房屋,搜寻卢某和宋某的踪迹。一家房屋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看到卢某和宋某的照片后,说这两个人不久前租了某地的房。高立新等确定了其租住地之后,开始研究如何抓捕。
巧施妙计叫开屋门
考虑到卢某和宋某很可能携带凶器,抓捕工作必须稳妥进行。高立新与当地警方商量,可否请房主来敲房门,待门打开后警员随后冲进去。可是敲门的理由成为难题,卢某等已将房费交齐,水电费也不缺欠,如果对方觉察有异,将房主抓进去做人质就麻烦了。高立新问房主,出租屋里还有没有她的东西没有拿走。房主想了想说,有一张床一直要搬走,现在已将床头的挡板搬走,余下几块床板还没有搬。高立新于是请房主配合,以搬床板为由叫开卢某的房门。
卢某等租住的房子在四楼。女房东打电话与卢某约好,要过来搬床板,到了后又在楼下给他打电话,请卢某将床板搬下来。高立新此时安排多名警员提前上到五楼警戒,另一部分人守在一楼,一旦卢某出来,五楼的警员立即冲下。
打完电话后,卢某如约抱着门板出来,刚走到三楼,五楼民警便冲进屋将宋某抓获,然后又追下来。卢某听到动静,扔了床板就跑,见一楼有民警把守楼门,便转到地下储藏室,结果被堵住擒获。
抢劫金店就为盖房
经突审,二人供述了伙同贾某(黑龙江人,在逃)经过密谋踩点,于8月14日下午,持刀闯入河西务某金店,抢走价值10万余元黄金饰品的犯罪事实。案件起因是贾某家里盖房需要钱,贾某找卢借钱,卢说没有,于是找到宋某,几个人商量抢金店筹钱。
此前,大约在2009年,卢与宋来到本市河西务镇这家金店,以看货为名,抢走该店一条金项链,所以这次决定再去这家店,而且三个人一起动手,大捞一把。抢劫后,他们将修好的车还了,将抢到的金项链和戒指卖给了当地一家金店,获赃款三万多元。高立新等找到这家金店,因为店主明知价值不符,还要收下,遂以收赃罪将其抓获。
目前,卢、宋二人已被刑事拘留,贾某正在抓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