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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天津市扎实推进法治区县创建工作,注重将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结合,按照试点先行、重点突出、整体推进的思路,积极推进“法律六进”活动,进一步深化了法制宣传教育,有力促进了法治区县创建工作。
各区县以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为目标,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提高领导干部整体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水平;以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为目标,大力推进“法律进社区、进乡村”,提高社区居民自治、村民自治能力。截至目前,30个村获得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686个村和273个社区分获市级“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称号,律师兼任村(居)委会法制副主任的做法得到巩固。以强化企业依法治理为目标,各区县大力推进“法律进企业”,促进企业依法经营,配备专职法务人员1300多名,常年法律顾问706位;以提高青少年法律素养和依法治校水平为目标,大力推进“法律进学校”,收到明显效果,评选出“天津市法制教育示范校”19所。目前,本市法治区县创建活动全面展开,有七个区县参加首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