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网讯:春节临近,火爆的花炮市场重现。与往年不同,不少商家采取“网络团购低价花炮及礼券”的新营销策略招徕顾客。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由于各地网购花炮管理要么法规缺失、要么尺度不一,致使花炮团购乱象丛生、监管失控,“钓鱼团购”“无限量甩卖”“销售‘黑炮’”“非法运输”等违法行为不仅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而且造成重大安全隐患。
事件回顾
1月11日河南农民8个月偷逃过路费368万元获无期徒刑。
1月12日“天价过路费”计算方法及量刑引发一边倒质疑。
1月13日河南法院称368万元过路费判决量刑适当,公布368万元过路费计算方法。
1月14日河南逃368万元过路费农民自称替弟弟顶罪,案件启动再审程序。
1月15日“天价过路费”嫌犯曝有“内鬼”接应;时军锋出示协议,每月给收费站正副站长5000元。
1月16日河南逃368万元过路费事主弟弟自首;河南高院认定368万元过路费案证据不足;案件主审法官被免职,平顶山中院副院长被停职。
公然叫卖“无限量”
物流托运酿成惨剧
全国各地近期陆续开始销售兔年花炮,记者发现不少团购网站打出诱人的“花炮大餐”:“二踢脚网上大甩卖”“网购花炮商家免费配送”“网络仓储价比市值低50%”“网友10元秒杀200元烟花一套”……
托运易引爆炸惨剧屡见不鲜
在“八佰拍团购网”上,某烟花公司公然叫卖“响珠雷”“皇家礼炮”“雷鸣烟花”“大麻雷”等2000多个品种的花炮,而且宣称“产品一站式购齐”“每天秒杀一名幸运网友”。
在一些网站论坛里,“走何路线能偷运花炮”“如何逃避道路盘查”成为讨论焦点。更有甚者,通过“网络下单、邮寄花炮”的方式兜售花炮。1月15日,一男子在广西贵港市某物流公司非法托运鞭炮时引发爆炸,酿成惨剧。
监管尺度不一个别城市叫停
随着2010年“团购热”风起云涌,各地对这一新兴“危险品营销方式”的监管尺度不统一,目前只有北京等几个城市明确规定“经销商不得以团购等方式向市民销售花炮”。
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一些网站为逃避监管打起“擦边球”,改“团购花炮”为“团购花炮礼券”,最终把运输费用和风险转嫁给消费者。
可无限量购买超30公斤标准
只要在搜索引擎中输入“买烟花”一词,“熊猫”“逗逗”“燕龙”等知名花炮礼券的团购网站让人目不暇接,既有面值从200元至1000元不等的代金券,也有直接提货券。
网友“big***”告诉记者,他在“好特会”网站通过支付宝成功团购多张200元面额的“逗逗”花炮礼券,团购人数已近500人,而且允许无限量购买。然而,《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要求“个人存储花炮不得超过30公斤”,可以说,当前“无限量兜售花炮礼券”的现状已让这一规定名存实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