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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博导刘成纪曾与侵权的网络公司打了一场官司。几年前,他发现自己的博士论文正由一家网络公司“无偿使用”,而且把他的文章“有偿”提供读者阅读下载,从中牟利。于是他委托律师把这家网络公司告上法庭,耗时两年多,刘教授官司打赢了,网络公司赔了8000多元,但律师费就花了6000多元,拿到手不到2000元,还不算付出的时间和精力。“网络盗版我的作品,我只能听之任之,不希望再打官司。”刘教授无奈地告诉记者。
贾平凹也不敢轻易打官司。“诉讼成本太高,耗财耗力耗时,我真的是打不起。”在他看来,目前采取的最有效的方式就是抗议,“看大家的意思吧,下一步如果集体诉讼,我一定参加。”
畅销书策划人、长江文艺出版社副社长黎波说,当看到他们出版社的新书赫然列在百度文库中时,曾立即联系百度方面,但他得到的答复竟然是“你们可以起诉我们。”这个回答让他很愤怒。
“保护作家著作权免受网络侵害,这类案子提起诉讼的很少,成本太高,时间精力都耗不起。”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静说,即使胜诉,一千字也才赔偿几十元钱。因此,一般情况下,发现侵权的,也就是警告对方,“拿下去就好了”。
记者曾试图联系采访百度文库,一位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告诉记者:“百度这几天会有回应,应该对作家有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