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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女友提出分手后,一名男青年将女友及其朋友的QQ号盗走,然后敲诈钱财。近日,经本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该男青年有期徒刑8个月。
与男朋友邓某产生矛盾后,女孩小丽提出分手,但邓某仍然对其纠缠不休。小丽把此事告诉了朋友付某,付某给邓某打去电话,二人因此闹起了矛盾,还要定点打架。付某的“介入”,让邓某十分气愤。虽然定点打架并未成为现实,但邓某还是决定要狠狠地报复一下付某和小丽。去年8月,邓某使用病毒软件将小丽和邓某的QQ号码盗走。2010年8月的一天,邓某伙同朋友尹某和老敏,与付某和小丽联系,称可以不再对二人进行纠缠,也可返还他们的QQ号,但必须交出1万元钱。付某讨价还价,邓某将钱降到3000元。8月30日傍晚,付某来到红桥区某肯德基快餐店交钱。随后,邓某带着尹某和老敏进来了。
付某说:“我让邓某写个字据,保证不再骚扰我和小丽,他们却要求出去解决问题。我不答应,他们就说出了我家的地址。由于害怕,我就跟他们走了。在出租车上,我将3000元钱交给邓某。”当车开到纪念馆路时,民警赶到将邓某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邓某、尹某均系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系累犯,应从重处罚。据悉,尹某也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老敏被判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