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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方都市报》报道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将于8月在深圳举行,深圳治安管理步入冲刺阶段。10日,深圳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在刚刚结束的“治安高危人员排查清理百日行动”中,累计有8万余名治安高危人员受到震慑离开深圳。对治安高危人员的衡量标准,申少保概括地解释为,无正当理由长期滞留深圳、行踪可疑、对深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现实威胁的人员。(4月12日《京华时报》)
每次举办大型活动时,主办城市的形象都会“脱胎换骨”一回,这似乎成了一种惯例。但深圳这次更为彻底,连人都“清理”了。不过,何谓“治安高危人员”?深圳警方的解释似乎漏洞百出:滞留深圳的正当理由是什么标准?怎么样算是行踪可疑?并没有一条有法律依据,完全由执法者自行掌握。
其实不管怎样定义,深圳警方要清理的大概都是那些有可能影响城市形象的人,为大运会铺路。报道称清理的是有刑事犯罪前科,长期滞留且无正当职业及合法经济来源的人员;没有正当职业,生活规律异常或经济来源可疑的人员,特别是经常昼伏夜出,有群众举报,具有现实威胁的人员。如涉嫌吸毒者、涉嫌卖淫失足妇女、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员等。本是为了提升城市形象的措施一出,反而让人们对深圳的印象大大减分。
为了一时的城市形象,不惜粉饰出一个看似美好的太平盛世。而那8万所谓的“高危人员”无论以前有没有犯过错,现在都是合法的公民,他们竟背着这样一个莫须有的罪名被赶出深圳。这样处理问题的方式,远比问题本身更可怕:这分明是带着有色眼镜把人分成了三六九等,分明是一种歧视和侮辱。而且,这明显就是为了大运会临时抱佛脚,平时对这8万余名“治安高危人员”视而不见,有事了就将他们清理出去,让他们去哪安身呢?
我们的社会是一个法治社会,也是一个人性化的开放社会。但像这种既缺乏法律依据又显得简单粗暴的管理措施依然横行,也就说明城市管理者的思维还没有做到与时俱进,城市管理手段依然没有多少创新。
对于那些所谓的“高危群体”,政府需要做的是管理和服务,不能简单地赶走就算了。毕竟大运会总会过去,城市的发展还很长远。 (文/静默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