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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通知精神,对开展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清理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据了解,天津高院确定全市法院开展这次专项清理活动的目标任务是通过专项清理活动,做到“二个全面查清”,努力实现“五个清理一批”,力争结案率达到100%。“二个全面查清”,即全面查清一年半以上未结案件的基本情况,全面查清长期未结的主要原因;“五个清理一批”,即对三年以上未结案件,努力实现依靠自身能力清理一批,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支持清理一批,通过上级法院法律适用问题答复清理一批,积极做好当事人思想教育疏导工作清理一批,敦促鉴定、评估等部门加快进度清理一批;对三年以上未结案件结案率力争达到100%的工作目标。
为确保上述目标的实现,天津高院成立了由院长李少平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法院专项清理活动的监督和指导。天津高院要求,各级法院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院长、庭长要率先垂范,亲自办案,靠前指挥,主动协调,加强沟通,抓好落实。同时要在敦促解决和消除影响案件未结因素上下工夫,在攻坚克难上下工夫,拓宽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切实清理好“骨头案”、“钉子案”。对于难以化解的案件,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案件进行评估,不断推进专项清理工作的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