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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指路标志。本报记者雷风雨翻拍
人民网·天津视窗4月12日电:《天津市城市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设置规范》强制性地方标准,今(12日)起至5月8日向社会公示。根据规范,本市指路标志的形状将统一为方形,设计为蓝底白字,采用白色边框。
交通指引标志按用途分为指路标志、路口单位指示牌、交通安全宣传标志。标志边框的颜色与字符颜色一致,标志衬边颜色与标志底色一致,字符应规范、正确、工整,一般一个地名不写成两行或两列。指路标志的形状为方形,设计为蓝底白字,采用白色边框,标志下部有白色条形区域,区域内信息用蓝色字,表示所在道路地点名称。指路标志使用中文、英文两种文字,汉字使用规范汉字,英文地名用汉语拼音,专有名词用英文。(记者雷风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