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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名小区保安员假冒警察将单身女子骗至出租房,抢走1000元。昨日上午,红桥区法院公开审理本案。被告人对检方指控涉嫌抢劫罪的事实供认不讳,提及与他相依为命、年老体弱的母亲,反复自责“不孝”,因悔恨而当庭哽咽。
记者现场听审获悉,被告人王某出生于1974年,小学文化,2003年因犯盗窃罪和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释放出狱后,王某应聘成为某小区保安,工作表现不错,还当上了队长。王某尚未结婚,与六旬老母相依为命。今年春节前,王某欠了同事1000元一直没钱还,单位又迟迟不发工资。1月26日,王某约会女网友到红桥区光荣道一处出租房“开房”。后女网友因有事匆忙离开,王某更加烦闷,遂在小区门口溜达,看到一个年轻女子路过,王某心生歹念遂将女子拦下。当时,王某身穿保安服装,随身携带一部步话机,并出示带有警徽和警察字样的钱包,以帮助看守被抓的“卖淫女”为借口,将该女子骗至日租房内。进屋后,王某凶相毕露,持刀进行威胁,并用手掐女子脖子,甚至吓唬要“劫财劫色”。女子从包中拿出1000元,王某收钱后放女子离开。
次日,王某与朋友在KTV唱歌时接到家里打来的电话,母亲说警察来了解情况。因惦记母亲,王某返回家中被抓获。
检察机关以王某涉嫌抢劫罪提起公诉,提出王某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以及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未对被害人造成人身伤害、返还被害人经济损失等情节,请法院酌情考虑。
王某对指控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他说:“我从小遇事冲动、不考虑后果,一时鬼迷心窍,抢钱是为了还账,现在特别后悔,希望法庭少判几年。我对不起母亲,绝不再惹祸了,等我再放出来,母亲可能都七十岁了。”
审判长宣布休庭,待合议庭评议后另日宣判。(通讯员王飞记者冯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