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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4月14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的形式,向社会通报天津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相关情况,并且通过发布上一年度十大典型案件的形式,彰显司法对知识产权的能动保护作用。
据介绍,2010年天津法院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收案562件,比上年增长85%;审结595件,比上年增长127%。其中,著作权纠纷案件收案347件,比上年增长101%,占全部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62%;专利权纠纷案件收案92件,比上年增长119%,占全部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16%;商标权纠纷案件收案80件,比上年增长30%,占全部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14%;技术合同案件收案20件,与上年基本持平,占全部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4%;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等收案23件,比上年增长5%,占全部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4%。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含涉港澳台)收案17件,比上年增长113%,占全部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3%。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勉介绍,天津法院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呈现四个显著特点,一是案件数量大幅度增长,同比增长85%;二是案件调解结案率(含撤诉结案)较高,为62%,自动履行率100%,审判效果较好;三是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增长迅速,同比增长117%。当事人涉及美国、日本、法国、韩国和港澳台地区,案由涉及知识产权的各个权利领域;四是著作侵权纠纷仍占较大比重,占全部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总数的62%。著作权侵权纠纷中,又以网络著作权纠纷为主,占全部著作权纠纷的80%以上。
天津法院还依法加大了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共审结涉及知识产权犯罪的案件8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15人。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天津高院依法及时高效审结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相关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坚决追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同时,还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刑事司法程序中的配合,并与行政管理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形成了依法打击知识产权犯罪的合力。
张勉介绍说,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开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年度主题活动。天津法院将紧密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在激励创新行为,加速创新过程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进一步降低维权成本上升和提高侵权代价,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经济利益的充分实现,以优质高效的审判工作和司法服务为经济发展方式的加快转变提供有力支持。
发布会上,公布了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的九条具体举措。一是坚持公开审判原则,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确保良好的审判效果,充分发挥和展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在服务科技进步、激励自主创新和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审理好专利等技术类案件,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对科技进步和创新的直接推动作用。三是审理好商标案件,发挥知名品牌对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拉动作用。四是审理好著作权纠纷案件,促进新商业模式的发展和文化创意产业的繁荣。五是审理好不正当竞争案件和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六是加大知识产权司法公开力度,认真执行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制度,最大限度地体现审判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七是有效运用各种调解方式,积极化解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关的各类知识产权纠纷。八是坚持能动司法,服务大局,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司法建议工作。九是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增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力。(记者赵首蕊 通讯员张晓敏 实习生臧秀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