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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检察机关指控,1997年至2010年,周国强在担任绍兴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城乡规划管理处主任助理、副主任及绍兴市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处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工程建设规划方案审批、验收、房屋测绘、收购、租赁,安置房源提供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40余万元、美元1万元,其中伙同情妇金某收受财物60余万元。
2002年,在负责鲁迅故里拆迁区域内房屋的拆迁安置、补偿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周国强伙同情妇侵吞拆迁安置利益折合人民币33万余元。
2006年12月至2008年3月,周国强利用负责经济适用房安置的职务之便,未经评估、拍卖等公开程序,将越城区沁雨园小区内8套政策性回购房销售给8名不符合购买条件的人员,造成公共财产直接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107万元。
案发后,绍兴市纪委从金某处扣押303余万元。 知情者透露:周妻实名举报丈夫,但她没能等到庭审给周国强带来命运转折的是,去年,他向妻子提出了离婚。
如果没有这个举动,周国强和情妇或许还过着逍遥日子。
知情人士说,其实,周国强和妻子有个20多岁的女儿,还在读书。周国强为人不错,但夫妻俩的关系一直不是很好。周的妻子患病多年,后来检查出患了癌症。
“在最需要的时候,周坚持提出了离婚,妻子觉得很绝望,于是她多次向纪委进行实名举报生活作风问题和经济问题。”这位人士说。
去年8月,绍兴市纪委找周国强谈话,他主动交代了部分犯罪事实。一个月后,他被双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