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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没有气冲霄汉的豪言。作为一名普通交警,他情洒三尺岗台,在平凡的岗位上铸就了辉煌。
戴成江(1950—1994),天津市人,中共党员。1970年5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任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一中队科长级交通督导员,三级警督警衔。
戴成江同志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以雷锋为榜样,用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忘我的工作和无私奉献的精神,热爱本职,热爱人民,树立了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队里考勤表上清楚地记录着:从1970年参加公安工作,到病倒为止,戴成江整整23年没缺过勤,站岗值勤没出过错。仅从1985年到他住院手术,就义务奉献263个工作日。
在整理戴成江遗物的时候,发现了一个绿塑料皮笔记本,这上面记载了许多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的号码、地址、姓名等信息,大家跟踪这一线索,意外地发现了许多“秘密”。1992年,戴成江有一次到岗位附近的一家洗染店打水,看见柜台里放着很多身份证、行车证、工作证等证件,服务员告诉他:“这些都是顾客遗忘的。”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戴成江说:“这些证件平时离不了,失主一定很着急,都交给我吧。”于是,工作之余,他头顶烈日,蹬着自行车穿街走巷满城转,把顾客的失物逐一归还。多年来,他利用业余时间,亲手将价值数万元的支票、现金、银行卡以及提货单、行驶证等遗失物送还失主。按照常规,拾到遗失的物品交到中队,可由专人办理。但是,戴成江更多地为失主着想,竭尽全力主动寻找失主。若不是这本他专用的“备忘录”,若不是那些当事人心怀感激来表扬,戴成江做过的难以计数的好事就将成为永不可知的谜。
戴成江严格自律、清正廉洁,家境并不富裕的他,对别人心里却装着一团火。一天中午,他在执勤时,看见一位步履蹒跚的老人过路口,忙上前搀扶,得知老人要去“狗不理”吃包子,看到老人身体不好,担心一个人去路上危险,就主动提出下班后陪老人一起去。他自己出钱给老人买了包子,等老人慢慢吃完,又花钱雇了一辆三轮车送老人回家。
戴成江身患多种交警职业病,但一直坚持工作。1994年2月11日,因结肠癌病情恶化,倒在了工作岗位上,终年43年。
戴成江曾被评为天津市劳动模范、天津市优秀交通民警、市公安局学雷锋积极分子,荣立个人三等功,荣获“七五”立功奖章。1994年3月4日,公安部追授他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同年7月,公安部下发《关于在全国交警系统中开展向戴成江等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学习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