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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鱼深海鱼油调和油标价29.90元,结算价格33.60元
近日天津市多名消费者反映,刚刚被处罚的家乐福依旧存在“低标价格、高价结账”的现象,而且很隐蔽。为了核实情况是否属实,记者对家乐福河北店多次进行了采访取证,发现消费者反映的情况确实存在(4月21日《城市快报》)
今年2月,针对多地家乐福、沃尔玛超市的价格欺诈行为,国家发改委责成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对涉案的19家超市门店各处以法定最高额度50万的罚款,罚款总额950万。1月底,天津市物价部门对商家重申,“进行商品宣传时,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诱导消费者与其交易,蒙骗消费者”等要求。
家乐福等零售巨头的价格欺诈风波才平息,天津家乐福的门店又出现了虚假宣传和价格欺诈的行为。新闻中列举该店“天天低价”的猫腻:一,同件商品两个价签;二,低价商品“偷梁换柱”;三,低价商品无货忽悠。目前,我们尚不知这是该店的单独行为,或是家乐福更加隐蔽的欺诈,但联系到“价签门”,该店行为实在难以让人不多想。
长期以来,家乐福深受中国消费者信赖,然而,随着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行为被曝光,消费者对家乐福的信赖和宽容正在急剧消耗,家乐福的形象也一落千里。即使是在大规模查处后,家乐福的消费纠纷仍时有报道。为何家乐福敢于顶风作案、知错不改?分析原因,一是因为无良资本的投机惯性,二是因为违法成本过低,三是因为监管不够有力。
因此,要治理超市价格欺诈,需要三方面努力。第一,消费者要“较真”。只有消费者跟超市较真了,才能够引起重视。消费者不较真,媒体就不能知悉介入,物价部门也不易掌握信息进行监管。
第二,超市自身要加强诚信建设。作为世界500强之一,家乐福更应诚信经营,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担当起最起码的商业责任。以报道提到的天津家乐福河北店为例,如果家乐福有一套严格的自查监督体系,该店的价格欺诈应该很难长时间存在。不过,若是这种欺诈是家乐福的惯性欺诈,恐怕就其自查自纠也难有效果。
这时就必须注意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政府监管不能手软。相对于超市的赔付,消费者维权的成本实在不低,这也是为何许多消费者放弃了维权。而企业道德的血液从来不是与生俱来的,只有严格执法才能迫使企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因此,政府部门必须加强监管,为消费者拉起“防护网”,给商家设立“高压线”。在中国,消费欺诈最高罚款50万,对于实力雄厚的家乐福、沃尔玛来说实在是九牛一毛,可见,我们对于违法商家实在“心太软”。这方面我们该学学“国际惯例”,例如,在美国,沃尔玛每年面临顾客及雇员的起诉近5000件,索赔金额上百亿美元;纽约沃尔玛被发现10个单样商品没有标价,而被判罚1万美元。若政府部门也能保持这样的高密度、高额度的监管,对于违法商家打得疼、罚得狠,那么,它们就算记性不怎么好,多几次也能记住“诚信”二字怎么写。
现在,对于报道中的天津家乐福河北店涉嫌虚假宣传和价格欺诈,相关部门如何查处、家乐福如何回应,我们暂且等待。消费者冀望的是,一旦查证,政府部门会严惩,家乐福不会再次塞责。否则,家乐福本就薄弱的诚信,恐怕就真的成为天边的浮云,随风而去了。(文/闻天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