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网讯:日前,记者在大沽南路上一家饭店就餐。结账时,记者在店方出示的账单上发现多了一项“餐位费”。服务员称,餐位费就是餐具费,收取标准为散桌每人1元,包间每人2元。
据了解,对于餐饮行业收取餐具费一事,天津市消费者协会已于去年联合北京、上海、香港等22家城市消协维权组织发出了《致餐饮企业的公开信》,指出饭店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消毒餐具。无论餐饮企业是否明确告知,额外收取餐具费都无凭据,属侵权行为。
“餐位费”又是何费用?硬性收取是否合理?
该店的工作人员解释,“餐位费对应的消费项目包括消费者在店内使用的高温消毒餐具、水、餐巾纸。”当记者问及这些是否应该免费提供时,工作人员的答复开始变得含糊其辞,表示在店内就餐就有餐位费,是饭店规定,并称现在本市各规模饭店都有此费用,且收取金额不等。
随后,记者走访了多家饭店,发现收取餐位费的饭店超过七成。对于此项收费,不同的是,有的饭店在服务台、墙壁等位置注明了“收取餐位费”,有的饭店没有此类标识;相同的是,无论消费者是否知情,服务员都不会在顾客进店或点餐时告知。记者在一家港式茶餐厅得知,该店午餐和晚餐的餐位费标准为每人1至2元,免餐具费;下午茶时段餐位费为3元,并加收1至2元餐具费。而某酒店的餐位费,各时段均为每人5元。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当有消费者对餐位费提出质疑时,店方根本不能给出合理解释,更无法出具相关收费依据。经过调查,记者了解到,餐位费根本没有具体所指,只是店方为让消费者补偿其经营成本而设的一种新名目。并且,有些饭店的餐巾纸、湿毛巾、茶水等归入餐位费收费项目后,“身价”较此前单独定价出售时上涨了2至5元。
对此现象,天津市餐饮行业协会负责人表示,关于餐位费的收取标准,目前还未出台相关规定。餐饮业如收取餐位费,需在店内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并在消费者就餐前向其告知餐位费包括的具体项目,消费者有权对此进行自主选择。市消协提醒消费者仔细核对消费小票,及时发现不合理收费,并自觉抵制。见习记者王睿